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六安市叶集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EPC)(二次)项目已由 六安市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叶发改审批【2016】8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六安市叶集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六安市叶集经济开发区
2.2建设规模:六安市叶集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总投资约7500万元。
总规模为2万m³/天,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规模为(2020年)1万m³/天,二期(2030年)2万m³/天。本次招标为一期项目1万m³/天。
2.3招标范围:以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方式建设叶集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具体招标内容及项目界面见技术标准和要求)。包括负责工艺技术方案优化、施工图设计、土建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总图(含场地土方平整、道路、地下管网等)、工艺、设备、管道、电气、自控仪表(含DCS控制)、消防、给排水、建筑、结构、暖通、防腐等全部专业的施工,并负责完成系统设备的单机调试、联动调试(含厂区内的管网);)设备材料采购、安装工程施工、人员培训、工程调试、生产性能考核、环保验收并配合竣工验收、质保期服务。
一年试运行期内的生产运行管理、维护等费用由投标人单独报价(含人工工资),不计入工程总款中。场地的原始地貌平整到设计标高由招标人负责提前实施,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4计划工期:2016年12月31日前开工建设,2017年9月30日前达到通水试车条件。
2.5缺陷责任期:机械竣工验收合格后两年。
2.6质保期:环保验收合格后两年。
2.7试运行期:环保验收合格后一年。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企业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00万元及以上(注册资金截止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3.1.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1.3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4投标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项目设计负责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的本企业人员(需提供缴纳投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如处于公示期的需提供公示网址和截图并加盖公章)本企业人员(需提供缴纳投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人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项目管理班子主要人员需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或工作经验。
3.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0年1月1日(指竣工验收时间)以来,至少承接完成过一个1万m³/天及以上的工业污水处理总承包工程(业绩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文件(或环保验收文件)或业主证明材料原件,否则业绩项目不予认可;提供的业绩资料尚需有效反映前述要求的处理规模、工业污废水性质、总承包方式等)。
3.3具有有效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次联合体投标的,组成所有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与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联合体业绩及资质或证书、人员均可作为投标人资格及评审依据。
3.5投标人近五年内未在叶集区受到行政处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4日8:00~2016年12月4日17:30(北京时间)。报名方式:叶集区政府采购网网上报名(http://www.lazfcg.gov.cn/yeji)。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6年11月24日起(具体以网上发布时间为准)。
本工程招标文件(含答疑澄清文件、最高限价等)均由投标人凭借本单位加密锁(或用户名)从叶集区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lazfcg.gov.cn/yeji)上下载。
4.2投标人提出疑问时应当以邮件方式发送到752461980@qq.com邮箱。提出疑问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上传之日起5日内,招标人网上集中统一答疑时间为招标文件上传之日起7日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会及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6年12月1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叶集区兴叶大道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备注
6.1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综合评价法。
6.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不得有在建工程(含已中标的待建工程)。
6.3投标企业(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及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身份证应为二代身份证,不能出示二代身份证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参加开标会(且投标项目设计负责人还必须提供本人国家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4本工程实行投标保证金制度,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0万元;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12月4日17:30(北京时间)前打入以下账户。
汇入账号名称:六安市叶集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汇 入 银 行:20000196044410300000018
汇入银行账号:安徽叶集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6.5报名方式:(投标人必须在叶集区政府采购网注册后,才有资格进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投标,网址:http://www.lazfcg.gov.cn/yeji,点击〈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工作通知〉)。
6.6 若开标现场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不满足公开开标条件,则经相关部门审批后,现场转竞争性谈判。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六安市叶集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台主任
电 话 :13395641333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章工
电 话:18955170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