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津市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津发改招[2016]8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津市市水利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津市市农村饮水安全城乡供水一体化新洲下垸铁家嘴堤段除险加固工程;
2.2建设地点:津市市新洲下垸;
2.3 建设规模:对长430米堤段进行除险加固处理、堤外脚灌注桩固脚、修建外平台、外平台块石护坡,投资247万元;
2.4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
2.4.1招标范围:灌桩护坡等加固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图纸清单为准);
2.4.1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不分标段;
2.4.1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12月25日;计划完工日期:2017年4月5日前;总工期不超过10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2.6保修要求: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保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了信用档案的单位;
3.3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
3.5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无在建项目;
3.6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7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8日至2016年 12月 2日,每天上午9 :00~11:30,下午14:30~16 :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逾期不予办理;
4.2报名地点:津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津市市人民政府第二行政中心二楼);
4.3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500元/套,售后不退;
4.4报名须知:投标申请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本人携带以下资料原件报名:(1)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副本(按湘建监督(2016)111号文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投标人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3)建造师注册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4)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职称证;(5)专职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6)(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2016年内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上的工作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7)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注: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或扫描件一套(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
4.5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采用在津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肆万伍仟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6年 12月16日17:00时。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以下四个账户中任选一个):
账户名称:津市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账 号:4300 1592 0680 5250 0242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津市支行
账户名称:津市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账 号:1908 0773 2910 0016 945
开户行:工行津市支行万寿路分理处
账户名称:津市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账 号:8602 0321 0000 0027 3
开户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津市支行
账户名称:津市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账 号:9430 0501 0002 9000 11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津市市人民路支行
(1)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津市市农村饮水安全城乡供水一体化新洲下垸铁家嘴堤段除险加固工程”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有注明项目名称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请将投标保证金于2016年12月16日17:00时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3)递交投标文件需同时提交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原始凭证。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Ⅰ。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12月20日9时30分,地点为津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津市市人民政府第二行政中心二楼);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否则其投标无效。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津市市水利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津市市孟姜女大道712号
联 系 人:向世金
电 话:0736-422662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常德市国源巷万源评估二楼
联 系 人:周晶
电 话:0736-7367892
津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津市市人民政府第二行政中心二楼
联系人:黄河
电 话:0736-4258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