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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易县高村镇大雁桥村饮水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16-11-2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开标时间:2016年12月14日14时00分

  项目名称:高村镇大雁桥村饮水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113180020117

  项目联系人:王玲

  项目联系电话:0312-3018869

  采购人:易县财政局

  采购人地址:易县朝阳西路23-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2-8212590

  代理机构:河北讯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百花东路24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2-3018869

  预算金额:64.81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12月14日14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11-28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12-0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开标地点: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有承担项目能力、资信及财务状况良好、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过期不予受理),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4、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到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报名时携带下列资料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开户许可证、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检察机关开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上一年财务审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相关证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等资料。同时携带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留我公司备案。开标时需提供上述资料原件,以备资格后审。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采购数量:一批

  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项目编号:HBXT-20161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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