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恩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拟对恩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政府性投资安置房、国有企业投资的给水工程主材及公司安装维护维修材料协议供货商采购项目实施采购,依据采购人提供的采购方式函,对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协议供货商,现邀请合格投标申请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恩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政府性投资安置房、国有企业投资的给水工程主材及公司安装维护维修材料协议供货商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HBZYESZB2016--089;
三、招标内容:恩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政府性投资安置房、国有企业投资的给水工程主材及公司安装维护维修材料协议供货商采购项目,主要采购阀门及配件,给水管材、管件及配件,球墨铸铁管、螺旋钢管等材料的协议供货商,本项目分包情况如下:
标包号 |
分项名称 |
协议供货商数量 |
具体规格型号及参数 |
1 |
阀门及配件 |
3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用户需求书” |
2 |
给水管材、管件及配件 |
3 | |
3 |
球墨铸铁管、螺旋钢管 |
2 |
四、项目预算:约600万元。
五、合格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取得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应包括本次招标项目,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为本项目所购货物的专业生产商或经生产商授权的合格销售商,销售商所投报的同类型产品应具备生产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
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前应在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本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取得《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注:主要查询对象为投标企业、企业法人代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有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第一包、第二包的投标人除上述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6.1非恩施市内注册的投标人须在项目所在地(恩施市境内)拥有专为规格DN200及以下所有材料设立的300㎡及以上的仓库。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2.交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领取:投标人于2016年11月28日至2016年12月2日每日09:00时至12:00时、13:30时至16:30时止(工作时间)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仓库证明材料及满足“五、合格投标人条件”的其他资料的复印件一套(加盖公司印章)到金桂大道98号恩施市民之家四楼政务服务大厅购买招标文件。
九、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与地点:2016年12月19日13:30—14:00(恩施市金桂大道98号市民之家四楼409开标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一、开标时间与地点:2016年12月19日14:00时(恩施市金桂大道 98号市民之家四楼409开标室)。
十二、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恩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恩施市施州大道51号
联 系 人:余先生
联 系 电 话:1867207910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恩施市东风大道夷水仙居三栋一单元401室
联 系 人:丁先生
电话(传真):0718-8028605
湖北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