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受邯郸市市政排水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邯郸市南污水处理厂及系统配套工程(一期)设备采购I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一、项目名称:邯郸市南污水处理厂及系统配套工程(一期)设备采购I标段招标
二、建设单位:邯郸市市政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三、建设地点:市区东环路南延以东、支漳河以南区域。
四、招标范围:邯郸市南污水处理厂及系统配套工程(一期)厂区内的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机械设备的采购、指导安装、维保及相关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
五、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地方自筹,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六、投标申请人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至少具备招标范围内一项主要设备(格栅或潜水离心泵或桁车泵吸式吸砂机)的生产能力,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合同签订时间自2012年1月1日至今至少1项日处理污水能力4 万吨/日及以上规模污水处理厂设备的供货业绩,以合同为准,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果所有投标报价均超过招标人的承受能力,招标人有权力拒绝所有投标。
七、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内容,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八、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需准备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4万吨/日及以上规模污水处理厂的设备供货合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企业简介。报名时以上各项须出示原件,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与企业简介装订成册。于2016年11月29日至2016年12月2日(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到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平台处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500元/套,售后不退。
九、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持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查询年限为近10年,且查询结果必须来源于全国档案库,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应在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开具。本市咨询电话:0310-2990706。
十、联系人:
招标人:邯郸市市政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磊 联系人:刘鹏
联系电话:0310-5106367 电话、传真:0310-8099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