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文件编号:JSZC-G2016-495
为推动盐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投融资体制的创新,同时引进先进管理和技术、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服务理念和服务效率,盐城市人民政府决定实施盐城市新水源地及引水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并授权盐城市城乡建设局为实施机构,具体负责本项目社会资本(下称“申请人”)采购工作。现对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一名社会资本合作者,邀请有意向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报名并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
盐城市新水源地及引水工程取水口位于宝应县运河东岸沿河镇。取水泵站设置在京杭运河大堤东侧,设计取水规模为115万m³/d。盐城市区盐龙湖受水点位于取水泵站的东侧,距离取水泵站约78km。建湖城南地面水厂位于取水泵站的东部偏北一点位置,距离取水泵站约50km,在取水泵站至市区盐龙湖之间分出。射阳县支线与建湖支线一起从市区主线中间位置分出,距离建湖约76km。大丰区原水与盐城市区输水管道合建,先进入盐龙湖,大丰通榆河强化预处理厂受水点位于盐龙湖的东南,距离盐龙湖约40km。
盐城市新水源地及引水工程拟于2016年年底开工建设,拟于2018建设完工,由盐城市城乡建设局负责建设工作,建设期间需中标社会资本方根据其提出的运营方案参与项目建设管理,以确保项目建设符合运营标准和要求。盐城市新水源地及引水工程项目纳入本PPP项目的建设总投资约为人民币叁拾捌亿陆仟捌佰叁拾万元整(RMB3868300000)(最终以经政府审计审定的竣工决算价为准)。
2、PPP合作模式
1)本项目拟采用TOT方式。项目工程由盐城市城乡建设局组织工程招标和建设,同时进行PPP社会资本运营方采购,采购完成后,中标社会资本与政府方授权公司及PPP基金组建项目公司,由政府方选定的施工方负责本项目施工,项目公司成立后由项目公司承接政府方建设工作,并负责建设期项目融资及工程款支付。项目建成后由项目公司进行运营维护,运营期满后将项目有偿移交给政府。
2)中标社会资本方应与盐城市政府指定的政府方出资代表盐城市市政公用投资有限公司合资设立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本项目投资的30%,其中:社会资本方持股49%,PPP项目基金占比21%,盐城市市政公用投资有限公司代表政府方以现金出资持股30%。
3)采购人将与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合作期限内,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融资、运营、维护并提供原水供应服务并收取原水供应服务费,采购人根据《PPP项目合同》和《原水供应服务协议》向项目公司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合作期满,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及权益有偿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4)PPP项目合作期:25年。
本条所述事项最终以招标文件的约定为准。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本项目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大陆内注册的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及后续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申请人法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企业,不得同时作为不同主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一)基本条件
申请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的任意一个月);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an.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特定条件
1、 申请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且合法存续的企业;
2、 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其实收资本或股本不低于4亿元人民币,净资产规模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以经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的2015年度财务报告为准);
3、 申请人应具有相应的投融资能力,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金融机构授信证明或银行资金证明,且可用额度不得低于人民币30亿元;
4、 申请人在中国大陆境内累计投资和运营自来水供水或自来水原水PPP项目超过4亿元,投资和运营自来水供水厂单厂设计规模10万吨/日及以上项目1个(注:上述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特许经营协议或项目合同为准,如以上材料中业绩指标描述不清楚,可以附加业主证明;两项业绩不可兼用,1个工程只能算一项,申请人在项目公司中的股权在50%以上);
5、 截至2016年上半年,具有在运营的自来水引水项目、自来水原水项目、自来水供水项目的主干管网(不限1个项目)累计长度超过100公里的类似项目业绩;(注: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特许经营协议或项目合同为准,如以上材料中业绩指标描述不清楚,可以附加业主证明,申请人在项目公司中的股权在50%以上);
6、 申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五年内所有运营项目均未发生过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无因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特许经营权被提前终止或收回的记录;
7、 申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 申请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资格预审文件发布信息
资格预审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预审文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社会资本如确定参加资格预审,请如实填写参与确认函并按要求传真回复(传真号码:025-83668500)。如申请人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接收信息
接收开始时间:2016年12月16日上午8:30 -9:30
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6日上午9:30
资格审查日期:2016年12月16日
接收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接收人:付钢、张龙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中心将予以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
五、资格审查及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请各申请人在本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接收时间内准时送达,申请文件接收时间截止后即展开资格审查。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社会资本均作为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轮投标。
六、预审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23号(知海大厦)6楼
邮编:210029
网址:江苏政府采购网
采购中心联系人:付钢、张龙 联系电话:025-83668520、83668512
采购人:盐城市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赵士砺 联系电话:0515-8815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