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清丰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委托,就次氯化钠消毒液等项目以询价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文件编号:QC[2016]096-XJ44号
二、采购项目:次氯化钠消毒液等项目(详见询价通知书)
三、采购项目预算:89380元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4.1投标单位必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采购项目生产商或经销商。
五、投标人注意事项:
1、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为了方便投标人实行不注册、不报名,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在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告规定时间内下载询价通知书(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www.qfxzfcgzx.cn)。
2、本次项目如有变更或延期,补遗文件、变更事项将发布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网》上,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没有投标人任何信息,无法书面通知,请投标人自行查阅,并在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直接下载采购补充文件,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
3、投标人下载询价通知书后,应仔细检查询价通知书的完整性,如有残缺和不明确的问题及对询价通知书有异议,应在本次招标活动公告期(标书下载截止时间前)内向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否则,将被视为认可本询价通知书内容。
六、询价通知书相关信息:
1、询价通知书下载时间:2016年11月29日至2016年12月2日下午18:00。
2、投标保证金:1800元,询价通知书下载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汇款),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用户名:清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与账号:中原银行清丰县支行6012300016000000052380。
七、投标文件接收、开标开始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6年12月5日下午2:30-3:00(北京时间)。
2、投标开标时间:2016年12月5日下午3:30(北京时间)。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阳光大厦三楼开标1室。
八、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清丰县人民路综合办公楼一楼113房间
项 目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93-7219107
投标保证金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0393-7213676
采购单位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939339586
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