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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濮阳市清丰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所需次氯化钠消毒液等项目询价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11-2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清丰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委托,就次氯化钠消毒液等项目以询价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文件编号:QC[2016]096-XJ44号

  二、采购项目:次氯化钠消毒液等项目(详见询价通知书)

  三、采购项目预算:89380元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4.1投标单位必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采购项目生产商或经销商。

  五、投标人注意事项:

  1、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为了方便投标人实行不注册、不报名,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在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告规定时间内下载询价通知书(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www.qfxzfcgzx.cn)。

  2、本次项目如有变更或延期,补遗文件、变更事项将发布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网》上,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没有投标人任何信息,无法书面通知,请投标人自行查阅,并在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直接下载采购补充文件,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

  3、投标人下载询价通知书后,应仔细检查询价通知书的完整性,如有残缺和不明确的问题及对询价通知书有异议,应在本次招标活动公告期(标书下载截止时间前)内向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否则,将被视为认可本询价通知书内容。

  六、询价通知书相关信息:

  1、询价通知书下载时间:2016年11月29日至2016年12月2日下午18:00。

  2、投标保证金:1800元,询价通知书下载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汇款),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用户名:清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与账号:中原银行清丰县支行6012300016000000052380。

  七、投标文件接收、开标开始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6年12月5日下午2:30-3:00(北京时间)。

  2、投标开标时间:2016年12月5日下午3:30(北京时间)。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阳光大厦三楼开标1室。

  八、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清丰县人民路综合办公楼一楼113房间

  项 目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93-7219107

  投标保证金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0393-7213676

  采购单位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939339586

  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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