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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市康乐街、振岗路雨污分流工程二标段振岗路试验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11-3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工程编码 130100161684-001 所属地区 石家庄市
工程名称 康乐街、振岗路雨污分流工程二标段振岗路试验
建设单位 石家庄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工程地点 康乐街、振岗路
建筑面积 1 平方米 招标性质 施工招标
工程招标范围 本项目试验检测
招标代理单位 河北鑫凯招标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要求 暂无详细资质要求,请以内容为准。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合同估算价 13.7401 (万元)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省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原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中必须具有见证取样检测项目,其中见证取样检测项目必须包含“沥青、沥青混合料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招标文件价格 300 元
文件发售地点 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联系人 董晓丽 联系方式 0311-80761912 18803212125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6-11-30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16-12-23 09:30:00
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间 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 2016-12-23 09:30:00
内容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康乐街、振岗路雨污分流工程二标段振岗路试验已由石家庄市财政局以工程404号批准建设,招标方案由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核准文号为SJZ-1610009,招标人为石家庄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工程概况:康乐街、振岗路雨污分流工程二标段振岗路试验
2、建设地点:石家庄市
3、项目性质:试验检测招标
4、招标范围:本项目涉及的试验检测项目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服务年限:招标人发出要求开始的日期开始,工程完工及资料移交完毕缺陷责任期满后结束
7、质量标准:合格
8、投标人资格要求:
8.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8.2具备省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原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中必须具有见证取样检测项目,其中见证取样检测项目必须包含“沥青、沥青混合料检验”);
8.3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并在有效期内;
8.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报名须知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10、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10.1凡有意报名者,可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6年11月29日上午9:00至2016年12月23日上午9:30 (北京时间)
10.2招标文件编制费: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11、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招 标 人:石家庄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地 址:石家庄市建设大街35号
联 系 人:王维
联系电话:0311-80721081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鑫凯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槐安东路与谈固南大街交口鑫科国际广场 A座1112室
联 系 人:董晓丽
联系电话: 0311-80761912 18803212125
传真:0311-87284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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