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文山分公司受砚山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对“砚山县人民医院带热消毒模块水处理设备采购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砚山县人民医院带热消毒模块水处理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1.2项目编号:YSJYZC(公)2016-51
1.3招标内容:带热消毒模块水处理设备,数量1套;(本次采购项目只为一个标段,标段内容不能进行拆分);
1.4项目实施地点:砚山县人民医院;
1.5验收时间:合同签定后30日内安装完成可以使用,通知采购人组织验收;
1.6质量保修期:免费质保维修1年,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力条件填报(质保包含招标的全部内容);
1.7采购预算:30万元;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2供应商需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生产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2.3代理商投标需具有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
2.4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能在用户所在地提供长期稳定的售后服务;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30日至2016年12月0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砚华东路84号原畜牧局4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纸质)。
3.2 报名时须提交下列资料的复印件一份(加盖鲜章,厂商证件资料需加盖厂商鲜章)(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厂商及代理商)、(2)税务登记证(厂商及代理商)、(3)组织机构代码证(厂商及代理商)、(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5)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6)生产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7)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8)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签字原件)、(10)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原件)、(11)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12)三年内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复印件);
3.3未参与报名不得参加开标会议;
3.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01 月 06日 09时 00 分,地点为砚华东路84号原畜牧局4楼开标室。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5.开标时间和地点
5.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5.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6、联系方式
采购人:砚山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李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文山分公司
地 址:文山市卧龙新村丽水龙庭小区5-6栋
联系人:党老师
电 话:0876-2619778
报名地址: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传真/座机:0876—3132929
地 址:砚华东路84号原畜牧局4楼
邮政编码:663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