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锡路改造之污水完善工程已由已由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和改革局以苏高新发改项(2013)02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业主)为苏州高新区城乡一体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财政出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2016GX-SXWS标段进行招标,并进行资格后审,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申请报名。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接收的文件也不予参加评审,且其投标报价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开标会上确定的评标基准价,出现上述情况须经评标委员会审定后予以更正)。
4.投标报名
本次招标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具体报名程序为:
(1)拟报名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报名条件;
(2)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向参加投标的单位(下称“投标申请人”)请进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www.jscd.gov.cn” ,在底部“常用服务系统”中点击进入“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后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3)网上报名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4)报名结果以网上报名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报名申请人如需核实是否已在网上成功报名,请登录进入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点击“投标管理”栏目,在其“资审报名查询”子栏目中进行查询;
(5)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申请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办公室(外省单位)咨询(联系电话:025-52853032);
(6)投标申请人需要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有关功能使用要求和从业单位信息备案规则的公告》苏交建〔2015 〕25号的要求: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http://www.jscd.gov.cn/art/2015/7/13/art_18490_1067933.html)。
(7)本项目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16年12月06日17时00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已按上述程序报名成功的投标申请人于2016年11月30日至2016年12月0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凭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雅路388号,新天翔商业广场A幢1201室)处购买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即进行现场确认,过期不予受理,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
5.2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含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均售后不退。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电子版已上传至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请各投标人从“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上本项目招标公告底部“文件下载”栏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协助。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质疑应提交书面文件,并将电子文档同时发至hxzbdl@126.com。
6.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2月21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评标中心苏州分中心开标室(地址:苏州绕城高速公路北桥出口南100米,苏虞张公路西侧,苏州市公路应急处置中心院内)。定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出席,未出席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