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贺州市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管理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广西贺州市水环境治理与城市综合发展项目(可研编制、设计编制、工程勘察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广西贺州市水环境治理与城市综合发展项目(可研编制、设计编制、工程勘察服务)
二.采购项目编号:HZZFCG2016服字206号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如下表所述,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和说明”。
采购内容 |
可研编制、设计编制、工程勘察服务(含世行、国内报批稿,以及世行要求的英文版) | |||
简要 规格 描述 或 项目 基本 概况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基本成果文件深度要求 |
可行性研究 |
项 |
1 |
本采购项目所有子项均须取得世界银行无异议论证意见书,通过国内相关部门审查程序,并取得相应批复。 | |
工程设计 |
项 |
1 | ||
工程勘察 |
项 |
1 | ||
项目概况:(以下建设内容均为暂定,实际建设内容以世界银行审查通过的可研报告为准) 本建设项目包含3块建设内容。 1.贺江防洪排涝工程包括:新建防洪堤 2.滨江北路道路及管线工程:新建滨江北路(规划祥元路至新兴北路段),道路全长约 3.在新兴南路、贺州大道、创业路等现状道路增设市政雨水干管约 | ||||
工作服务期: 本采购项目所有子项均须取得世界银行无异议论证意见书,通过国内相关部门审查程序,并取得相应批复。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阶段: ①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日内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报告书》并取得世界银行对其该项成果文件无异议意见书; ②自招标人《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报告书》定稿修改意见之日起30日历日内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成果文件》并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复意见书。 ◆项目勘察报告编制阶段 ①自项目取得可行性研究批复之日起30日历日内提交《工程项目初步勘察报告书》; ②自项目取得初步设计批复之日起50日历日内按业主要求按子项划分提交《工程项目详细勘察报告书》; ③自工程项目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为完成工程项目配套补充勘察工作。 项目设计编制阶段 ①自项目取得可行性研究批复之日起120日历日内提交《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并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复意见书并取得世界银行对其该项成果文件无异议意见书,取得世界银行无异议意见书后10日历日内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复意见书; ②自项目取得初步设计批复之日起90日历日内按业主要求按子项划分提交《工程项目施工图成果成果文件》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图备案; ③自工程项目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为完成工程项目配套设计工作服务期。 | ||||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约(人民币:大写)伍仟万元整(¥50000000.00),该款项资金来自世界银行贷款及财政配套。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述各项资格标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工程咨询、勘察、设计类别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承揽本项目的能力;
(2)投标人满足以下3项资质要求:
①具备工程咨询丙级及以上资质,执业范围须包含水利工程(河道整治、城市防洪)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市政交通、排水工程)专业;
②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③具备以下2项工程设计资质要求(若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视作已满足本项设计资质要求):
③-1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城市防洪)专业甲级资质;
③-2具备工程设计市政公用工程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公用工程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各阶段负责人须满足以下相应资格或执业要求: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担任本项目任一专业负责人):具有水工建筑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或注册公共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
3.业绩要求:无。
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主体须为设计方,且联合体组成单位总数不能超过2家。
七.招标文件获取:
1.发售时间: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6年12月0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
2.发售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地址: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4楼,联系电话:0774-5268001、0774-5137812】。
3.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由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携带以下证件材料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地址: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4楼,联系电话:0774-5268001、0774-5137812】实行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①“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国税和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或②三证合一后新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①、②两样至少提供一样);
(2)有关业务许可范围资质证书副本(以下所列3项均必须提供)
①具备工程咨询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执业范围须包含水利工程(河道整治、城市防洪)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市政交通、排水工程)专业;
②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证书;
③具备以下2项工程设计资质要求(若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视作已满足本项设计资质要求):
③-1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城市防洪)专业甲级资质;
③-2具备工程设计市政公用工程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公用工程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证书;
(4)联合体协议书(若为联合体时须提供)。
注:以上所有资料要求复印件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报名后留下存档;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时【开标会议开始(投标截止时间) 前】须提供以上所有材料原件以供核验,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换证等非可预见性情况除外)作废标处理。
八.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整(¥100000.00)
递交方式:投标人采用基本账户转账形式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945009010008838888
开户行:邮政储蓄银行贺州市分行营业部
备注:投标人应在转账底单空白处备注所投标项目的项目编号(若为分标时须备注分标号)。因投标人未标注其编号所导致的有可能无法判定其所投标项目或标段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九.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须于2016年12月19日09时0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4楼】具体号数以开标日当天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公布大厅号数为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12月19日09时00分整截标后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4楼】具体号数以开标日当天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公布大厅号数为准。参加开标的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须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项目已进行招标文件预公示,预示期满(未收到意见函)或答复期满(未再收到新意见函)。为保证各投标人利益,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未在招标文件预公示期提出的异议作出答复或澄清。投标人若坚持其投标异议的,可以将其异议随其投标文件于开标会一同递交至评标委员会判定。
2.因本项目所采购项服务专业性强而多,招标人在相关领域专业知识有限,如投标人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发现招标项目中所列的任意标准或条款存在潜在排他性【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 第二十条载列的任一情况】,经招标代理机构对其投标异议进行答疑澄清后投标人对其答复仍不满意的,贵方可以就此以书面形式(同其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说明该项标准或条款存在潜在排他性(书面说明报告须附相关专利或其名录信息等材料以此说明该项标准或条款存在特殊性或为某投标人持有)。经评委认定属实的,判定该项招标文件条款不再作为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的审定条件或评分条件。
十二.监督部门及电话
监督部门名称:贺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贺州市贺州大道5号(贺州市财政局3楼)
联系电话:0774-5135553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贺州市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贺州市江北中路221号 地址:贺州市新风街26号
邮编:542899 邮编:542899
联系人:刘丹妍 联系人:邓微微
电话/传真:0774-5120559 电话/传真:0774-5137829
电子邮箱:gxjiany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