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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龙岩市连城县城区污水管网改扩建工程—林坊溪口出口W8-16沿文川河至文亨镇吕坊村施工招标

发布时间:2016-11-3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城县城区污水管网改扩建工程--林坊溪口出口W8-16沿文川河至文亨镇吕坊村已由连城县发展和改革局的 连发改审批[2015]50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连城县自来水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为 财政拨款,招标人为 连城县自来水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连城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建安投资约675万元(详见预算书) ;

  1.1. 招标范围和内容:连城县城区污水管网改扩建工程--林坊溪口出口W8-16沿文川河至文亨镇吕坊村的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预算书 ;

  2.3.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6745383元 ;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2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5. 标段划分: 无 ;

  2.6.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不要求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3.7. 其他资格要求: 福建省省外企业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办理信息登记(详见闽建筑[2015]35号文), 投标人企业或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被列入《2015年度责任主体质量安全黑名单》(闽建办建[2016]10号)中的,评标委员会将认定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 。

  4.2.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30日至2016年12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地址:连城县阳光新都5#楼1单元10楼1004室采用 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拾叁万元整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非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采用基本户开户银行开具的银行汇票或银行保函,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按龙建筑[2015]14号文执行 。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城县自来水公司

  地址: 连城县北大西路84号

  电话: 18159816992

  联系人: 余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城县阳光新都5#楼1单元10楼1004室

  电话: 0597-8928608

  联系人: 小沈

  开标时间:2016年12月12日上午09:30分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连城县龙御大酒店六楼会议室

  地址: 连城县城关中山路52号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应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和拟任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同时还应提交投标保证金,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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