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采购各种蝶阀为重庆市自来水公司切块项目(管网项目、生产项目),专项项目和钓鱼嘴供水管道工程所需货物,招标人为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且来源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项目名称:2016年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DN300-DN1400蝶阀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招标内容
2.1材料清单
蝶阀材料清单: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压力等级 |
数量(个) |
样品 |
备注 |
1 |
蝶阀 |
DN300 |
1.0 MPa |
3 |
||
2 |
蝶阀 |
DN400 |
1.0 MPa |
4 |
提供完整样品一个 | |
3 |
蝶阀 |
DN500 |
1.0 MPa |
26 |
||
4 |
蝶阀 |
DN600 |
1.0 MPa |
11 |
||
5 |
蝶阀 |
DN700 |
1.0 MPa |
9 |
||
6 |
蝶阀 |
DN800 |
1.0 MPa |
15 |
||
7 |
蝶阀 |
DN900 |
1.0 MPa |
4 |
||
8 |
蝶阀 |
DN1000 |
1.0 MPa |
4 |
||
9 |
蝶阀 |
DN1200 |
1.0 MPa |
10 |
||
10 |
蝶阀 |
DN1400 |
1.6 MPa |
1 |
注意:样品按照表格内容要求在开标时须提供,签订合同前另送七套样品至招标人,样品为投标人免费提供,不计入采购清单内。签订合同时,按投标人提供的样品验货。
2.2、供货数量、时间和批次:本次招标供货期为 2年,根据工程实际进度与业主的要求进行供货,以实际供货量为准,供货时间达到商务条款的规定。
2.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的施工现场。
3、对投标人资格及证明文件要求
(资格证明文件除要求是原件的以外均为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3.1、对投标人适用要求
只有购买招标文件并符合下列条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投标,否则为废标。
3.1.1
货物名称 |
投标人类型 |
注册资金 |
产品累计生产年限 |
财务情况 |
认证书 |
业绩 |
DN300-DN1400蝶阀 |
生产企业 |
≥ 3000万元(提供营业执照) |
≥ 10年(通过营业执照证明) |
2013-2015年连续三年盈利且销售额达到 3亿元 /年(提供 2013-2015年连续三年会计事务所审计的报告,审计报告中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必须逐页加盖投标单位的鲜章) 提供原件备查 . |
生产企业须通过 ISO9001认证 |
2013年以来签订的生产企业的 500万元以上的购销合同至少 3个(提供合同、用户评价证明,合同需于用户证明评价证明一致) |
代理商或经销商 |
≥ 300万元(提供营业执照) |
1.需提供代理或销售的生产企业的财务审计报告 复印件 (要求如上 )2.需提供自身的审计报告 :2013-2015年连续三年盈利(提供 2013-2015年连续三年会计事务所审计的报告,审计报告中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必须逐页加盖投标单位的鲜章) 提供原件备查 . |
3.1.2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可以是生产企业或者生产企业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
3.1.3投标人具备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对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提供授权书原件)。
3.1.4并提供投标产品生产企业的售后服务承诺(承诺书内容见第四部分商务条款 *9条,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生产企业的投标人不得再将自己的产品授权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本次投标,否则两者均为废标。
3.1.5投标人须根据本次采购清单及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产品使用寿命 10年以上的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3.1.6保证 5年内不得停产同型号的投标产品。(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3.1.7投标人必须设有办事机构和库房,并有充足的库存物资,保证按时供货(须分别提供办事机构和库房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者自有房屋的产权证明复印件,两者为同一地点的须在租赁合同中注明),供货 12小时内到达招标人指定的施工现场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
3.1.8投标人需按照招标公告中表 2.1要求提供相应规格型号数量的样品,投标样品必须密封装箱,且在密封包装外贴样品一览表(格式自拟),注明提供样品的投标人、生产厂家、品牌、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
每件样品上必须分别标明样品的投标人、生产厂家、品牌、名称、规格、型号等(格式自拟),开标时同投标文件一起提交,由评标委员会核验。中标人的样品不退还,其余投标人的样品在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如不领取,投标样品按废品处理。
3.1.9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提供复印件)。
3.1.10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
3.1.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不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 12月 1日起, 2016年 12月 23日止, 在网站( www.cqzb.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招标文件售价 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 2016年 12月 23日 10:00(北京时间)。
5.2、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 2号重庆咨询大厦,具体房间见开标当天大厅展牌)。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公用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西路31号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88号
联系人: 刘老师 联 系 人: 颜彦
电 话: 023-61965820 电 话: 023-67501953
传 真: 023-6750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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