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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亳州市利辛县2017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站首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12-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利辛县2017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站首建设施工已由亳州市水务局批准建设,项目出资比例为 ,项目法人为利辛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代建机构为 / ,招标人为利辛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徽欣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利辛县境内

  2.2项目概况:利辛县2017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涉及张村、江集、城北、望疃、王市、阚疃、展沟、马店孜、王人、巩店、新张集、等11乡镇43个村。新建水厂站首2处,续建水厂站首5处,改造水厂站首3处。管网新建1处,续建10处。本次站首工程主要工程量包括站首土建、水源井及输变电工程(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2.3本公告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名称

  合同编号

  招标范围

  工期(服务期)

  利辛县2017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站首建设施工标

  LXNCYSZS-2017-SG

  主要实施内容:新建江集、阚疃等水厂站首、水源井、输变电等工程;续建张村、富源等5处水厂水源井、站首、输变电等工程;改造三田、陆小营、新张集等3处水厂水源井、站首、输变电等工程。

  15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施工标:(1)独立法人资格;(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3)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4)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用;(5)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指合同额15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6)信用档案已在安徽省水利厅备案(以安徽省水利信息网上公布的为准),信用等级(依据《安徽省水利工程建设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意见(试行)》有关规定)达到AA级及以上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能力。

  3.2联合体: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从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12月6日17:30止(北京时间)。

  4.2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2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4.3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bzztb.gov.cn )“注册用户登录”栏目或“投标单位登录”栏目进行报名,并在报名截止日前(招标文件获取期间),自行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400元/份,投标人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由代理机构收取招标文件费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年12月22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

  5.2递交地点:利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利辛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创业路1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七、注意事项

  7.1 按照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及安徽省水利厅联合发文(劳社〔2007〕56号、皖人社发〔2010〕77号)要求,中标人应按信用档案备案时明确的方式办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手续,招标人在确认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手续已办理后,将及时发出中标通知书。

  7.2 开标时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开标会,否则按无效标处理。未在安徽省水利厅备案合格并在《安徽水利信息网》上公示的水利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利辛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陆主任 董主任

  电 话:0558-8857689 8852275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欣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一鸣

  电 话:15385298188

  利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58-8017899

  招标投标监管部门(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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