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成都市自来水七厂二期工程采购设备采购5 (鼓风机)标段(第二次) (项目名称)已由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成发改核准【2015】第1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成发改核准【2015】第1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成都市自来水七厂二期工程;
2.2建设地点:郫县唐昌镇;
2.3建设规模:新建规模为50万吨/d净水厂一座,原水及清水输水管道约12km;
2.4招标范围:罗茨鼓风机、空压机组设备及其配套设备等采购。
2.5计划供货期:合同签订后50个日历天,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为
具有销售本标段招标货物的资格,且经营范围涵盖本标段供货范围的企业;
3.1.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1.4财务要求:
近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亏损。
3.1.5类似业绩要求:
近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
类似业绩是指:处理能力20万吨/d及以上规模的自来水厂或污水处理厂风机类设备的供货业绩。当投标人为制造厂(商)时,投标人须具有上述所述业绩;当投标人为代理商时,代理商所代理的制造厂(公司)须具有上述所述业绩。
3.2 其他要求:
3.2.1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如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须获得其所代理的主要设备(风机类)制造厂(公司)对其参与本标段投标的唯一授权;已唯一授权代理商参与本次投标的制造厂(公司),不得再以制造厂(公司)的身份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3.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02日至2016年12月0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凭企业市场主体信息卡在上述时间内到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网络投标报名系统刷卡报名,获得“网络投标报名回执” 或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www.cdggzy.com)(以下简称“网络系统”)的网络系统凭投标人CA证书报名,获得“网络投标报名回执”,并从交易服务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下载的时限以上述约定的时限为准,逾期将不能下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0 元,售后不退。通过网络投标报名系统网络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
4.3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2月27日10时30分,地点为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蜀都大道十二桥16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蒋女士
电 话: 028-87790831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武阳大道三段5号下一站都市写字楼A座1210
邮 编: /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 话: 028-87790841
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