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新交延16-006
延津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的延津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巩固提升工程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委托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的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工程的规模:解决延津县东屯镇13个行政村1.6763万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
2、招 标 范 围:1-8标段:施工设计文件和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9标段(监理):施工阶段、验收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工作(包含工程结余资金实施监理全过程部分)
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
4、工程建设地点:延津县境内
5、标 段 划 分:9个标段
6、工 期 要 求:50日历天
7、质 量 要 求:合格
二、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第1标段:(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资格),无再建工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投标产品经相关部门质量检测合格并具有有效的产品生产许可证。(6)并具有劳务合同和本单位缴纳一年以上养老保险证明(含一年),投标人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备案, 第2-6标段:(1)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生产厂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PVC、PE、PPR管材、管件生产);(2)供应商须具有经营范围相对应的生产许可证,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信息登记(以网上公示为准,产品经过相关部门质量检测,并具有2015年11月1日之后省级以上(含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同等效力部门)鉴定的相关材料质量检验报告并全部合格, (3)2013年11月1日以来有同类产品类似项目业绩同时具备所供产品检测报告(以合同为准);售后服务体系完善; 第7-8标段:(1)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生产厂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具有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投标产品经相关部门质量检测合格。 第9标段:投标人必须为独立法人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⑵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企业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等主要参建人员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信息登记(以网上公示为准); ⑸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取得水利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在类似项目中担任过总监理工程师; ⑼授权委托人、总监理工程师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在本单位近一年的缴纳社会保险凭证和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投标人2013年1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投标人近三年来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13年、2014年、2015年以来的审计报告; 投标人须具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出具日期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投标单位及相关执(从)业人员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备案(以网上公示为准),且为本单位人员,连续缴纳一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凡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有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的企业,均可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的除外。
三、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2月02日至2016年12月08日 8:30~12:00,14:30~17:30(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2、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要求:必须先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投标人信息库会员,经审核通过并绑定CA数字证书后,方可参加本项目网上报名。具体步骤详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首页重要通知栏目内“投标人入库须知”和“建设工程项目网上报名须知”。
3、潜在投标人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请与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373-3079562,联系人:陈先生、唐先生。
4、非投标人原因,导致网上报名未能成功的,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经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认定并同意,可以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四、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9日09:00;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3开标室(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本招标工程招标人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监督电话:
延津县水利局:0373-7691707 延津县发改委:0373-7697098
招 标 人:延津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60373701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岳先生 联系电话:17073503578
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延津县水利局延津县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