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本钢集团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废油泥、含铬污泥)处置项目已向集团公司申请危险废物处置专项费用,项目业主为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冷轧厂、浦项冷轧厂、第三冷轧厂);本溪钢铁公司(不锈钢丹东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本钢集团有限公司(环保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2016年年底前对危险废物(废油泥、含铬污泥)进行转移处置,年处理废油泥(约960吨)、年处理含铬污泥(约1000吨)。
2.2处置期限要求:2016.12.17-2017.12.17(以最终合同签订为准)
2.3承包方式:乙方负责转移时的装卸、运输及危废处置
2.4本项目税种、税率:全额增值税
2.5本次招标分为两个标段,兼投兼中
第一标段: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冷轧厂、浦项冷轧厂、第三冷轧厂)危险废物(废油泥)处置。
第二标段:本溪钢铁公司(不锈钢丹东公司)危险废物(含铬污泥)处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省级环保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HW08或HW21)、“危险货物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同时具有装卸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报名方法
4.1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日~2016年12月11日,每日早8:00~11:00,13:30~17:00;
4.2 报名方式:投标申请人在招标公告公布的报名时间内通过电子邮箱提供相关资质资料和业绩证明资料(要求提供各种相关资质资料影印件,原件备查,并提供同类工程业绩合同),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yjy7827736@163.com
5. 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部门:本钢板材股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地 址:本溪市平山区钢铁路1号
邮 编: 117000
联 系 人: 冯红玉 于江洋
电 话: 024-47828013 47827736
传 真: 024-47827736
电 子 邮 件:yjy7827736@163.com
2016年 12月 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