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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州市会昌县九二氟盐化工基地污水处理厂设计、施工及管网施工工程招标

发布时间:2016-12-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赣会招字[2016]第G-99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会昌县九二氟盐化工基地污水处理厂设计、施工及管网施工工程 已由 会发改投资字 [2016]45 、 87 号 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会昌县九二工业基地建设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项目业主。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江西省赣州市会昌县筠门岭镇

  2.2建设规模及范围:污水处理厂位于工业园区西北方向,紧临半岗河和湘江汇流处,总占地约121.49亩。一期占地约36.1亩。根据江西会昌氟盐化工基地目前给排水现状,确定:一期处理规模5000m3/d,二期处理规模 20000m3/d。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2016年12月30日开工,2017年6月30日完成。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管网设计除外)、施工、设备以及工程主要材料的采购等。

  2.5质量标准要求:

  国家现行相关法规、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

  2.6项目招标控制价:工程总投资控制在6000万元以内,含工程的勘察、设计(管网设计除外)、施工、设备以及工程主要材料的采购等费用,该控制价为本工程结算的最高限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质(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无不良经营记录,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200万元。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年检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人员要求: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环境工程相关专业或给排水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环境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且设计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为同一人。拟任本项目的相关人员必须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社保证明。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符合以上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可凭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书,于 2016 年12月5日至2016年12月9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在会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恕不邮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12 月 27 日 15 时 00 分,地点为 会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会昌县九二工业基地建设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会昌县筠门岭镇 地 址: 会昌县县城下渡街

  联 系 人: 许志明 联 系 人: 江国伟

  电 话: 13807075272 电 话: 15979868829

  招投标监督部门:会昌县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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