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05
溆浦县均坪煤矿采煤沉陷区综合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卢峰镇雷峰山村(原陈林坪村)、均坪镇来坡湾村供水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CHN2016-12-211
1、招标条件 溆浦县均坪煤矿采煤沉陷区综合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卢峰镇雷峰山村(原陈林坪村)、均坪镇来坡湾村供水工程已由溆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溆发改地区[2016]1号、溆发改地区[2016]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贷款,招标人为溆浦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溆浦县均坪煤矿采煤沉陷区综合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卢峰镇雷峰山村(原陈林坪村)、均坪镇来坡湾村供水工程
2.2建设地点:溆浦县卢峰镇雷峰山村(原陈林坪村)、均坪镇来坡湾村
2.3建设概况及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人畜饮水工程、供水工程。本项目总投资约240万元。
2.4招标范围:溆浦县均坪煤矿采煤沉陷区综合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卢峰镇雷峰山村(原陈林坪村)、均坪镇来坡湾村供水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其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
2.8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了信用档案的单位。
3.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无在建项目(指在本项目招标期间,无在建未完工项目或已中标未开工项目)。
3.5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6拟任专职安全员应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7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本项目规定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以2016年6月至2016年11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为依据,国家和地方政府对退休人员和企业社保缴费有其他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一致。本项目投标单位报名至开标期间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任意更改,关键岗位人员的资格证书原件报名时实行押证管理,待开标后未中标单位退还,中标单位押至工程竣工。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管理工程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记录;投标申请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在近一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10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报名前须与招标人联系,了解项目基本情况,并签订诚信承诺书。
3.1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在2016年12月5日至2016年12月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逾期不予受理),持以下证件原件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怀化市鹤城区迎丰西路怀化大厦国际名品城909号)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①公告报名有限期内的单位介绍信;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③营业执照(副本); ④ 资质等级证书(副本)或二维码清晰可查的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⑤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⑥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⑦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⑧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施工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证书、身份证、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关键岗位人员提供近六个月(2016年6月至2016年11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并加盖所属机构公章;⑨投标申请人与招标人签订的诚信承诺书⑩投标人工商注册地址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近一年以来投标申请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受贿记录的告知函(开具时间不得早于本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上证件均验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通知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书面通知方式发给投标人。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4.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9、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24万元(人民币),须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溆浦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溆浦县城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0745-2686517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地 址:怀化市鹤城区迎丰西路怀化大厦国际名品城909号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0745-2529567、18674589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