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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濮阳市台前县产业集聚区羽绒园区公租房小区外污水管网工程(西环路-长丰路)公开招标

发布时间:2016-12-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招标编号: PYZBDL201601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台前县产业集聚区羽绒园区公租房小区外污水管网工程(西环路-长丰路),资金来自财政投资,招标人为台前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许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台前县产业集聚区羽绒园区。

  2.2 工程内容:羽绒园区公租房园区小区外污水管道铺设,长度约450米,管径为1000毫米。

  2.3 资金来源及金额:约80万元,财政投资。

  2.4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6 工期:30日历天。

  2.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 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贰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质(不含临时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无在建工程,企业应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已缴纳满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原件。

  3.4 其他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管理人员必须有相关专业资料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以上人员为本单位员工,且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关系,已缴纳满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原件。

  3.5 近三年(2013、2014、2015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物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

  3.6 2013年1月1日以来企业和建造师承担过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均不少于1份,业绩中标金额应与本项目投资额相满,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3.7 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告知函的时间须在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环节内有效;查询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报名信息及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5.1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于2016年12月5日至2016年12月9日每日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14:3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台前县行政服务中心2楼报名。招标文件费500元,售后不退。

  5.2 报名携带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持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消磁无效),劳动合同、已缴纳满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原件(报名现场提供社保部门网站明细查询方式,网上下载或截图无效),经审验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身份证、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以上所有人员的劳动合同、已缴纳满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原件(报名现场提供社保部门网站明细查询方式,网上下载或截图无效),拟任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企业应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拟派管理人员必须有相关专业资料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以上人员为本单位员工,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岗位证、已缴纳满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原件(报名现场提供社保部门网站明细查询方式,网上下载或截图无效);

  (4)近三年(2013、2014、2015年)企业财务审计报告。

  (5)2013年1月1日以来企业和建造师承担过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业绩报名现场进行网上查询,项目经理业绩网上显示项目经理姓名及中标金额)均不少于1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6)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包含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注:报名时提供的各类证件必须真实有效,以上资料需携带原件备查(不包括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复印件两套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前来报名,报名资料与其开标时标书所附相关资料必须一致,报名结束后报名资料不予更换。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濮阳市阳光大厦三楼开标室(濮阳市振兴路与中原路交叉口)。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

  7.1 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元整(10000.00元),

  缴纳方式:以电汇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银行账号:4100 1510 8340 5250 0586,行号:105502000357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台前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 15936798246

  招标代理: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15039392066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2016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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