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建 弋 招字[2016]第 74 号
招标条件 | |||||||||||||||||||||||||
招标单位名称 |
弋阳县建设局 | ||||||||||||||||||||||||
招标工程项目 |
弋阳县城2015-2016年污水管网建设工程(II标段胜利路、志敏大道北段、杨桥东路及广场路污水管)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弋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弋发改字 [2016]66号 | ||||||||||||||||||||||||
项目总投资 |
9258.18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1123.11万元 | ||||||||||||||||||||||
资格审查方式 |
预审 □ 后审√ |
资金已落实 |
1000万元 | ||||||||||||||||||||||
招标工程概况 |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弋阳县胜利路、志敏大道北段、杨桥东路及广场路 | ||||||||||||||||||||||||
工程基本情况及招标范围 |
建筑面积 |
管网长约6.33KM |
层次 |
/ |
结构 |
/ | |||||||||||||||||||
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
标段划分 |
一标段 |
一个标段 | |||||||||||||||||||||||
二标段 |
无 | ||||||||||||||||||||||||
三标段 |
无 | ||||||||||||||||||||||||
投标(报名)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企业资质类别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资质等级 |
三级及以上 | ||||||||||||||||||||||
注册建造师类别 |
市政公用工程 |
资格等级 |
二级及以上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
资格审查时
投标人应提
供的业绩材料 |
企业近五年(不含开标本月度)具有类似单项污水管网工程(指造价1123.11万元的80%以上的单项污水管网工程)施工业绩,投标企业提供的业绩材料必须在官方网上可查询,并提供3种以上(含3种)能证明投标企业施工经历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施工许可证、经备案的施工合同、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图纸、竣工验收备案表或者竣工备案表等材料,但不含文字证明材料。所提供的业绩材料必须有建设单位真实有效的联系电话和单位详细地址备查。业绩材料如无法查实均作虚假业绩材料处理,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记不良行为记录处理。 | ||||||||||||||||||||||||
投标(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查验原件、收下单位盖章的复印件) | |||||||||||||||||||||||||
单位介绍信 |
介绍信中的联系人应为委托代理人,并留下联系电话 | ||||||||||||||||||||||||
投标
(报名)人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由本工程注册建造师担任;□由投标单位经营人员担任)。报名人证书或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
项目经理 |
项目经理由注册建造师担任,并提供拟派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 ||||||||||||||||||||||||
其他要求 |
1、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报价承诺法。
2、按饶府办字[2011]20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中标后必须提交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3、本项目的投标人在开标前3年内应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中标后必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4、中标企业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五大员驻施工现场每月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本工程按饶建发【2014】45号文规定,招标单位将对施工单位进行人员管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五大员)打卡制度且所有人不能一人多岗。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查验原件、收下单位盖章的复印件) | |||||||||||||||||||||||||
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 ||||||||||||||||||||||||
注册建造师 |
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本人身份证 | ||||||||||||||||||||||||
五大员 |
拟派五大员上岗证证书 | ||||||||||||||||||||||||
其他要求 |
1、委托人和建造师应是与本企业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员工,并提供本工程开标当月前6个月或以上有效劳动合同和基本养老保险等证明材料。
2、投标企业投入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五大员必须为本企业的员工,不能为国家在职的公职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记不良记录。 | ||||||||||||||||||||||||
报名时间和地点(联系人及电话)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6年12月6日 |
报名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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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
时间 |
联系人 |
廖丽红 | |||||||||||||||||||||||
联系电话 |
0793-5821931 | ||||||||||||||||||||||||
报名地点 |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 | ||||||||||||||||||||||||
招标代理机构(章):弋阳县信实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高元
2016年12月6 日 |
招标人(章):弋阳县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余亮赣
2016年12月6日 |
招投标监管机构签收:弋阳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经办人:孙笑娟
负责人:汪冬梅
2016年12月6日 | |||||||||||||||||||||||
注:1、本表一式三份,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管机构各存一份,本表属“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材料之一。
2、有标段划分的招标项目,当各标段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不一致时,招标人应在“投标报名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栏目中将各标段的资格条件要求予以明确。
3、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的,开标时报名和资格后审工作同时进行,在开启投标文件前完成。
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