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21028320161207144501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庄河市污废循环处理综合体——张屯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设计(项目名称)已由庄河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庄河市张屯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庄发改[2014]14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庄河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财力解决(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庄河市污废循环处理综合体——张屯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庄河市昌盛街道张屯村
2.2工程内容:约为75461米污水管线设计。
2.3招标范围:庄河市污废循环处理综合体——张屯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等全部设计;并配合项目施工、咨询服务及现场指导。
2.4项目周期要求:2017年1月5日至2017年2月24日,合计50日历天 (具体时间以双方合同签订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项目负责人需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及以上资格,且为投标人自有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及至少提供本企业2016年9月至2016年11月份的保险缴纳凭证,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3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1)违法违规行为限制:无在处罚期内的违法违规行为记录。
(2)不良行为记录限制: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在招标文件购买期间内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注:投标人须按《关于推动大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工作的意见》大建委发(2011)117号文“CA锁办理程序”办理CA锁后方可参加开标会。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12月 7 日至 2016年 12 月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网站名称为: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4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2016年 12月 7 日至 年 月 日,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其中:招标代理收费为500元/本,软件公司收费100元/本,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2月 27 日 9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庄河市世纪广场1号(名称及地址)。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庄河市城乡规划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富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庄河市 地 址: 庄河市城关街道延安路南段566号
邮 编:116400 邮 编:116400
联 系 人:施先生 联 系 人: 赵文文
电 话:0411-89377718 电 话:0411-89716299
传 真: 传 真:0411-89716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