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鄞州区横溪镇环镇公路-奉钱公路-明州大道污水主干管Ⅱ标工程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鄞发改投【2016】123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奉钱公路-明州大道
项目规模:管道全长约2600m
结构层数:/
项目总投资:约3499(万元)
工程造价(暂估):1029.3054万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部分自筹,其余区财政安排,100%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管道、污水提升泵站(含泵站、永久泵站厂区的土建、室外道路、排水、景观绿化、电气及2#临时一体化泵站等)等的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期服务。(详见施工图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数量:1 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 个
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高)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15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60周岁以下的临时建造师)资格,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2、其他要求:
(1)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1名及以上,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2)提供投标人在2016年9月至2016年11月连续三个月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清单为准)。
(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和在鄞州区外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4)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通过鄞州区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2009年12月1日至开标截止时间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5)拟派项目经理施工任务量控制必须符合甬建发[2014]231号文件规定,不得有在建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为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相关机构确认的完工证明材料。
(6)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须列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审核通过,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信息”栏内鄞州区登记情况显示“正常”,且人工工资担保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应具备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信用等级以开标当日所在季度《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信用查询为准)。
(7)企业注册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市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8)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单项合同管径在dn315及以上施工长度在1km及以上的水平定向拖拉管市政污水管网工程,时间以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的竣工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①经招投标监管部门核发的中标通知书、②施工合同、③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签字并盖章),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若工程特征、类型等无法认定的,投标人还需提供有效的施工图纸等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公告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电子版内容包括:招标文件专用条款、图纸、电子评标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开标现场、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人,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6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址】(鄞州区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
电话:0574-89111990
招标代理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鄞州区钱湖北路958号奥丽赛大厦714室
联系人:陈静、徐容之
电话:0574-83033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