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受盐城市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盐城市新水源地及引水工程 PPP项目进行资格预审,现发布补充公告。
一、原资格预审公告主要信息:
原资格预审项目名称:盐城市新水源地及引水工程 PPP项目
二、原资格预审项目编号: JSZC-G2016-495
原公告日期: 2016年 11月 28日
原公告媒体:江苏政府采购网
原资格预审文件接收时间: 2016年 12月 16日上午 8:30 -9:30
原资格预审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16年 12月 16日上午 9:30
原资格预审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 145号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三、更正补充信息:
一)、现对原资格预审公告中“申请人资格条件(二)特定条件”第 4、 5条更改如下,文件中其它内容相应进行修改:
4、申请人在中国大陆境内累计投资和运营自来水供水或自来水原水 PPP项目超过 4亿元(注:上述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特许经营协议或项目合同为准,如以上材料中业绩指标描述不清楚,可以附加业主证明;申请人在项目公司中的股权在 50%以上);
5、截至 2016年上半年,申请人在运营的自来水引水项目、自来水原水项目、自来水供水项目的主干管网 (不限 1个项目 )累计长度超过 100公里的类似项目业绩;或投资和运营自来水供水厂单厂设计规模 10万吨/日及以上项目 1个(注: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特许经营协议或项目合同为准,如以上材料中业绩指标描述不清楚,可以附加业主证明,申请人在项目公司中的股权在 50%以上)。
二)、资格预审文件第 19页关于“九、申请人自有资金存款余额证明或银行授信证明”的规定“ 1、银行资金证明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公章,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2、提供金融机构授信证明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公章,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若申请人提供了银行资金证明原件,则该项无需提供;”,现修改为“金融机构授信证明(复印件,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若申请人提供了银行资金证明原件,则该项无需提供) /银行资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预审文件接收时间、地点不变。
四、本次资格预审联系事项:
联系人:付钢、张龙
联系电话: 025-83668520、 83668512
传真电话: 025- -83668520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 123号(知海大厦) 6层
邮政编码: 210009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 12月 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