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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昆仑路东侧辅路污水管道翻建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12-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津建交市设计[2016]1201(延1)

  延期原因: 报名家数不足三家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昆仑路东侧辅路污水管道翻建工程 已由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以 津建计审[2016]238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市海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3300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城投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海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昆仑路东侧辅路污水管道翻建工程,位于天津市河东区,起点为宁月花园小区,终点为津塘路。本工程需翻建d400污水管道约1010米,将现状d400-800雨水管道进行复位重建,长约611米。立项中工程总投资3300万元。本项目不含泵站。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昆仑路东侧辅路污水管道翻建工程,其中污水最大管径为d800,管道长度约1621米,本次招标投资额约为3300万元。招标方法:概念性方案招标,中标单位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配合

  2.4 工期要求:2017年01月02日 至 2017年01月1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设计综合类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信息登记卡。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信息登记卡、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市行政许可中心二楼建设工程投标服务办公室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1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6 年 12 月 8 日 至 2016 年 12 月 14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12月08日至2016年12月14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 0 分 至 12 时 0 分, 下午 2 时 0 分 至 5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奥城商业广场A3写字楼三层 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无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无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无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海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韩冠华(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60号奥式公园A座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陈志诚 电话:022-26292389

  传  真:26292389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城投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郑敬民(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奥城商业广场A3写字楼三层

  邮政编码:300381 联系人:马丽 电话:022-23951395-620

  传  真:23951131

  日期:2016 年 12 月 8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受理负责人:石彤

  电话:23661595传真:23661595电子邮箱:tjjszbz1@126.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3增1号工程建设交易服务中心大厦6楼605室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监察局驻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受理负责人:赵健

  电话:24538762、24538760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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