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福建安华招字[2016]潭分第065号
开标时间:2017-01-13
所属行业: 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 省内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建省武夷山市自来水公司
所属地区: 国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福建省武夷山市自来水公司(招标人)的编号为福建安华招字[2016]潭分第065号(招标编号)的武夷山市第二水厂及城市管网工程设计(招标项目名称)已由武夷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武发改[2013]1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武夷山市自来水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武夷山市第二水厂及城市管网工程设计;
2.2. 建设地点:二水厂拟建于东溪水库二级坝下游约800m庵门下自然村,位于北城2.2 k㎡的控规范围内。取水口位置选择在东溪水库一级坝上游左岸500m处。二水厂主要供水范围为北城新区、杜坝片区、站前片区等;
2.3.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规模15.0万m3/d,分三期建设,近期建设内容包括设计规模为5万m3/d净水厂一座;输配水管DN500-DN1000,长度约25KM;原水管道包括隧洞3km和一座塔式取水头部。净水厂厂区总占地69.06亩;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约17165万元,其中管网部分工程总投资为7053万元;水厂部分建设项目总投资为10112万元(含征地费用及流动资金);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 招标范围:包括武夷山市第二水厂及城市管网工程(本次设计仅涉及水厂部分,水厂部分包括隧洞3KM和一座塔式取水头部)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设计内容均包含,不限于上述范围;
2.5.2. 内容:设计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武夷山市第二水厂及城市管网工程(本次设计仅涉及水厂部分,水厂部分包括隧洞3KM和一座塔式取水头部)建筑物、构筑物、厂内道路、厂区管网、场地平整、厂区绿化和水土流失治理、环境设计以及工艺流程和设备及自动化控制等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编制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服务;最终以发包人审定后的设计为准。
2.6.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具体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服从招标人的安排。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或联合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甲级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仅限定2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只允许由具有市政、水利资质的单位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并应由具有市政工程设计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并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和一份授权书(证明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包括只有牵头人可以支付费用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联合体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所有联合体成员为实施合同项目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或具有给水排水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员工,以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由牵头人派出;
3.4.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15万吨/天及以上规模供水净水厂工程;
3.5.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闽建办设[2015]1号》(关于启用省外入闽勘察设计单位信息登记系统的通知)文件规定,在闽开展设计业务的省外设计单位应当在签订设计合同之日起10日内,登录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通过企业数字证书登录系统,登记本单位相关信息,并对登记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3.6.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9日至2016年 12月13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武夷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服务平台(www.wysggzy.com) “招标公告”栏目下载招标文件及配套资料,采用无记名方式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1月12日下午17:00时前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必须以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从法人单位基本帐户汇出(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应注明工程招标编号;②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以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参与投标;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叁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年1月13日上午9时00 分,提交地点武夷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武夷山市百花路金悦山庄二楼) ;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公用设备(给排水)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给水排水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及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本次设计仅涉及水厂部分,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10112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184.64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武夷山市自来水公司 ;
地址:,邮编:354300;
电话:13850955123
联系人: 冯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武夷山市迎宾苑2幢403,邮编:354300;
电话:0599-5133169
联系人: 周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武夷山支行;
帐户名称: 武夷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3500 1676 3070 5250 6333。
交易中心名称:武夷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武夷山市百花路金悦山庄二楼。
监管部门名称:武夷山市住建局
电话:0599-5303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