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汝城县泉水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 已由汝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汝发改【2016】359 号文批准建设,由汝发招核【2016】 91 号文件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省级专项资金及县财政配套 。招标人为 汝城县泉水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汝城县泉水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
2.2 建设地点:汝城县泉水镇小学东南侧
2.3 规模:Qd=1000m3/d,Kz=1.8,包含新建3km污水收集管道及2km雨水收集沟清掏改造,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90天(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 合格 工程验收标准
2.6 保修要求: 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规定执行
2.7 招标范围:汝城县泉水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9污水处理站水质指标
设计进水水质如下:
项目 |
CODcr (mg/L) |
BOD5 (mg/L) |
SS (mg/L) |
氨氮 (mg/L) |
PH |
总磷 (mg/L) |
水质 |
300 |
150 |
150 |
25 |
6-9 |
2.5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 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环境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任职资格,且无在建项目;
3.5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须满足湘建建[2015]57号文件标准,即: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3.6湖南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须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且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湖南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4.1评标办法:湘建建[2013]282号《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和《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的通知、湘建建[2010]136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入湘建筑业企业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郴政办函[2005]149号文中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与开标同时进行。
4.2本项目的合理定价:人民币肆佰玖拾壹万玖仟零叁拾柒元整(¥4919037.00)。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玖万元整。
5.2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6:00时之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账为准。
5.3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补遗发布
6.1电子招标书的获取:通过《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电子招标书。网络下载的招标书与书面招标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书每套售价400元,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7 年1月9日14:30时,地点为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分中心(香雪西路10-38号)。
7.2 投标文件提交的形式: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投标文件用牛皮纸密封。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湖南省内企业法人代表或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必须同时由企业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人代表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入围方式
投标截止时止,投标人数量在9家(含9家)以内时,确定所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当投标人数量超过9家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在开标现场公开随机抽取9家单位入围。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标监督机构为 汝城县招标投标指导协调领导小组、 汝城县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 汝城县环境保护局 。 监督电话为: 0735-8268382、 8222413、8231126 。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汝城县泉水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汝城县泉水镇 郴州分公司地址:郴州市惠泽路聚贤庄院
联 系 人:朱先生 联 系 人:肖慧娟、朱靖宇、凌敏
电 话:13875573968 电 话:0735-2189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