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供应商:
高邮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高邮市朱家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应急处理设备租赁服务项目(GYZCJ-201620)作如下变更:
1、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内容和要求中“7、工期和交付时间要求:签订合同后,60日内达到部分设备(日进水量不少于100吨)达标产水,80日内全部设备达标产水。”变更为“7、工期和交付时间要求:签订合同后,30日内达到部分设备(日进水量不少于100吨)达标产水,60日内全部设备达标产水。”
2、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内容和要求中“9、最高限价:采购范围内所有费用(不包含监理和电力配套)核算每吨产水最高限价为95元/吨。”变更为“最高限价:采购范围内所有费用(不包含监理和电力配套),报价为处理污水≤ 95 元/每吨”
高邮市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