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依据十堰市茅箭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332】号计划申报表要求,招标人为十堰市茅箭区二堰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政府补贴+沿线受益单位和居民集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华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政府采购计划【332】号;
2.项目名称:十堰市茅箭区二堰街道办事处垭子社区代家沟居民区饮水项目;
3.项目地点:十堰市茅箭区垭子社区代家沟;
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量的施工;
6.投资总额:约46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申请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申请人需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4.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13年11月3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施工承包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类似项目;
5.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市政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五大员需取得相应的岗位从业资格证书。(项目经理、安全生产管理员必须取得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提供公司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查询期不得超过开标前2个月);
7.省外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一体化平台)进行登记,投标报名时必须提供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打印带二维码的《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
8.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五、投标报名
凡有意报名者,请于2016年 12 月9日至2016年12月15日(节假日正常报名),每日上午 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市政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省外投标申请人提供下载件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打印带二维码的《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等相关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在湖北华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十堰市张湾区汉江南路75号21幢1-3、1-4)报名。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报名同时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十堰市茅箭区二堰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1397193187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8696269
十堰市茅箭区二堰街道办事处
2016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