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通道侗族自治县芋头历史文化名村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通道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核准文件号为:通发改招[2016]54号,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和地方自筹,项目业主为通道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通道侗族自治县芋头历史文化名村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项目位置: 湖南省通道县双江镇芋头村;
2.3工程概况:实施排水管网及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总投资约392万元;
2.4建设规模:明沟排水系统8285.8米,生态浮岛池两个,明沟冲水系统1000米,四格池系统282套,食堂及公厕集中式污水处理站一座,200吨/天集中式污水处理站一座;
2.5招标范围: 污水管网工程的勘测、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与调试、工程竣工验收以及其他相关服务;
2.6计划工期:6个月;
2.7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8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79号令;
2.9招标编号:HNZJC2016-GC(TD)-08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企业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3.2、设计资质要求: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可以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拟任施工项目部主要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省外企业须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3、投标人在最近五年内成功完成过1个工程造价在400万元以上的类似工程项目(含设计、施工)。
3.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为投标人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不能同时满足上述要求,可组成不超过2个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3.6、湖南省外单位必须在本省有注册5年以上的分支机构及固定的办公场所(以工商行政部门办理的营业执照为准),并按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7、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公告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成员;
3.8、其他资格要求:凡是近两年内有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或近一年内两次以上一般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一律不接受其在通道县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
4、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4.1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如是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联合体协议书)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以下资料原件: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联合体须设计及施工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联合体须设计及施工单位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③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④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及本人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注册建造师、专职安全员、技术负责人的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申请人单位名称一致,如证件上注明的单位名称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不一致(或未注明单位名称)时需提交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近半年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⑤保证金转账凭证原件及保证金到账证明;
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⑦省外企业还须提供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及施工项目部主要人员无在建项目证明⑧近五年内承担过一个类似工程(含设计、施工)业绩资料(含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以上资料验原件后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通道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住建局5楼502室)报名。上述所需资料均为公告期内的有效原件,并提供加盖投标申请人单位公章的一份复印件;
4.2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2日-2016年12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逾期不予办理); 4.3所有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开标必须由拟任项目负责人(如是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公司拟任项目负责人携联合体协议书)本人到现场;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采用预付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报名期间采用银行转账方式从企业基本账户预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肆万元整(¥40000.00),保证金转账至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托管账户,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账,并开具财政部门非税收入票据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托管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通道支行托管账户名称:通道侗族自治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托管账户:4300 1514 0720 5250 1455 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通道侗族自治县芋头历史文化名村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地点为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道分公司(通道县双江镇玉带路御水湾小区5栋1504室),时间另行通知; 6.2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套,报名时缴纳,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有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8、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8.1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与开标同时进行。
8.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9、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通道侗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由于本项目工期紧,项目所在地为国家级古建筑群文物保护保护单位,受限条件多,请各投标人在报名前自行到实地勘察,也可向业主咨询或在业主方陪同下到现场了解情况。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通道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通道县双江镇
联系人:粟先生电 话:1310715989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通道县双江镇玉带路御水湾小区5栋1504室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3974524760
招标监管单位:通道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 址:通道县建设工程中心(住建局五楼502室)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 系 电 话:13874496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