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FNCG【2016】208号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沟镇永兴居委会污水管网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阜宁县东沟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阜宁县永兴居委会
2.2工程规模:牵引施工DN300PE实壁管,长40米。开挖施工φ300HDPE管,长2240米;φ200HDPE管,长1768米;φ100HDPE管,长1390米;φ800检查井81座;
2.3预算价:82.48万元;
2.4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
2.5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永兴居委会污水管网工程 | 牵引施工 DN300PE 实壁管,长 40 米。开挖施工φ 300HDPE 管,长 2240 米;φ 200HDPE 管,长 1768 米;φ 100HDPE 管,长 1390 米;φ 800 检查井 81 座 ; (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 30 日历天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三级(含)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
3.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6投标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小型项目管理师或二级(含)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质等级(一、二级建造师必须提供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小型项目管理师必须提供小型项目管理师执业证书);
3.7投标项目经理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8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3.8.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无在建工程是指拟派项目负责人从投标文件递
交截止之日起未同时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如在其他项目担任非项目负责人职务的,允许参加本次投标)。
3.8.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手续的。
3.8.3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3.9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10投标申请人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告期内的以及被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12月13日8:30至2016年12月16日17:3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宁县香港路592号审计局大楼)一楼大厅招标文件发售窗口(联系电话:0515-89791601);
3、招标文件售价 300元/份,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携带未使用过的U盘一个。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万陆仟肆佰元;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中标价的 5% 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六、招标最高控制价: 82.48万元
七、付款方式:
1、工程量完成50%后十日内,付合同价款的30%;
2、工程竣工经县级审计验收合格后十日内,再付合同价款的40%;
3、通过省审计验收合格后十日内,再付合同价款的20%;
4、经过一年运行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余款(以上付款均无息)。
八、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按照投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C值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阜宁县东沟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县东沟镇 地 址:阜宁县帝景蓝湾5号楼204室
邮 编:224400 邮 编:224400
联 系 人:姜军 联 系 人:吴建佳
电 话:13651576098 电 话:15961922020
传 真: 传 真:0515- 87208966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877078282@qq.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16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