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彭阳县茹河街等道路给排水工程已由彭发改发【2016】39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彭阳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和自治区补助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彭阳县城。
2.2招标规模:改扩建茹河街等道路8957米,铺设给水管网6342米,雨水管网7270米,污水管网6510米,电缆排管4755米。
2.3招标范围:本项目相关地形图测绘、地质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设计甲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相应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近三年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相关规定,投标人提供彭阳县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12日至2016年12月16日,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上报名(http://www.nxzb.com.cn),报名时须上传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设计负责人及勘察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等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件(扫描件不清楚或缺项报名不通过);
5、招标文件获取
5.1凡上述报名者,经审核通过后登陆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办事平台(http://www.nxzb.com.cn)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彭阳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环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彭阳县 地 址: 固原市
联 系 人:马成智 联 系 人: 张昱
电 话:0954-7011265 电 话:1559544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