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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涟源经开区循环化改造项目-新建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12-1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涟源经开区循环化改造项目(一期)已由涟源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涟发改审[2015]11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及自筹。招标人为涟源市金凯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涟源经开区循环化改造项目(一期);

  2.2建设地点:涟源市经开区;

  2.3规 模:工程新建工业污水处理厂1座,占地面积25.44亩,处理规模为5000m 3 /d。 工程造价约3200万元;

  2.4工期要求:27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湖南省市政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保修;

  2.7招标范围:涟源经开区循环化改造项目(一期):新建工业污水处理厂1座,占地面积25.44亩,处理规模为5000m 3 /d(总规模为2.0万m 3 /d,本期为一期),采用A/O-SBR工艺对污水进行深度处理,使其达到回用标准,实现园区内中水回收利用.工艺构筑物主要包括粗格栅渠及提升泵房、细格栅渠及旋流沉砂池、事故池、调节池、水解酸化池、二沉池、絮凝沉淀池、A 2 /O池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信息报送(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如道路与桥梁、给排水等)工程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拟任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出具在本单位近6个月(指2016年6月-2016年11月)的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证明,且无在建工程。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

  3.6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3.7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8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拟任项目负责人;

  3.9投标申请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自2015年12月13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和娄建发[2016]128号文件相关规定,资格审查方式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人民币 陆拾 万 元整。

  5.2交纳时间: 2016 年 12 月 1 3 日 至 2016年 12 月 1 9日 17 时 30分 止,以银行到账为准。未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5.3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兴城支行

  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5.4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5.4.1投标人登陆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进入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链接,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打印),该信息单注明的账户为投标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5.4.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在办结投标保证金交纳后,登录“娄底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点击“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和了解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到账、退还等相关信息。

  5.4.3本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原路退还至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4.4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准确、足额向该项目子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5.4.5投标人应及时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因网络或系统原因导致交纳的保证金查询不到,请及时与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联系(0738-6371187)。投标人未及时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不及时与交易中心联系处理相关问题,致使不能获得项目投标资格的,后果自行承担。

  5.4.6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自行承担保证金退还不及时的后果。投标人已经递交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但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本项目开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才能退还。

  5.4.7递交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项目名称“ 涟源经开区循环化改造项目(一期)”。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于 2016 年 12 月 1 3 日至 12 月 1 9 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持以下证件、资料到 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办理。

  ⑴ 法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⑵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⑶ 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⑷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⑸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⑹ 企业基本帐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和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原件);

  ⑺省外入湘企业基本信息报送或企业入湘登记证(原件,仅省外企业提供);

  ⑻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⑼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市政(如道路与桥梁、给排水等)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岗位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原件)

  ⑽ 社保证明(提供由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出具在本单位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证明,指2016年6月-2016年11月);

  ⑾县级(含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2015年12月13日以来投标申请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受贿记录的告知函原件;

  注:1.以上资料按要求提供原件初检,留复印件二套(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的投标申请人一律不予接受报名;

  2.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须是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开出有效。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4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和开标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7 年 1月 4日 9 时 00分,地点为: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亲临投标地点和开标现场,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不能来参加开标会议的任何理由,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身份验证时,必须当面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此证明为招标文件中所规定格式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出席,并签署已盖好公章的诚信承诺书,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涟源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的监督。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涟源市金凯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51738556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7373155550

  2016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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