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PJZB2016-354A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浦江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工程已由浦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浦发改〔2013〕16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浦江县新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无负压(管网叠压)供水设备项目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为浦江县经济适用住房二区建设工程一期无负压(管网叠压)供水设备1套,其中供水规模为34M3/h,扬程30米,单台水泵功率3KW。包括水泵(二用一备),真空抑制器,设备配套管件、阀门、弯头等食品级不锈钢配件和仪表,及其他必须配备设施;工程安装;无负压专用智能控制系统软件及安装调试等。预算投资总额约20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浦江县月泉东路以北、县职技校以东地块。
2.3 计划供货期:3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GBT24912-2010罐式叠压给水设备》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能在国内合法制造销售本项目设备,且注册资金在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1 2月14日 9 时至 2016 年 1 2月21日11时止在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建设工程 -- 对应招标公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逾期不再出售。
4.2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含答疑、澄清、修改)都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有疑问的,应登录到 浦江公共资源交易 网上工程答疑页面上对该工程提疑,提交疑问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12月18日 17 时 00 分。
4.3 招标人将于 2016 年 1 2月20日 17 时 00 分前在网上发布补充(含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交易席位费每家 300 元,上述费用交纳后不予退还。
4.5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0.4 万元,请按招标文件规定:于 2016 年 1 2月22日13时 30 分前汇至以下账户:户名: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 中国银行浦江县支行,账号:359767577481。
注:1)第一次报名时已办理购标手续的投标人,本次报名时需重新办理购标手续(第一次报名的招标工本费、交易席位费不予以退还)。
2)第一次招标时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如自愿继续参与第二次投标的无需再次递交投标保证金,但应在投标文件中附一份第一次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第二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的确认函(格式附后);如不想参与第二次投标的,与招标人联系,办理退还手续。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6 年 1 2月22日14时 00 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 (浦江县城区人民东路 83 号)一楼开标大厅。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浦江县新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浦江县大桥北路17号4楼地址:浦江县西山北路169号二楼
邮编:322200邮编:322200
联系人:傅先生 联 系 人:徐女士
电话:13867944345电 话: 15067054937
传真: 传 真: 0579-84119778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2016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