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广东广州濂泉路与先烈东路交界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施工服务单位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12-1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一、项目名称:濂泉路与先烈东路交界供水管网改造工程

  二、招标内容:对广州市濂泉路与先烈东路交界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施工工作。

  三、招标人:广州市天河区住房和建设水务局

  四、建设地点:濂泉路与先烈东路交界处

  五、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为一个标段

  六、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单价与工程量按实结算,并最终以区财评核定的结算价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充分考虑各种相应因素。

  七、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有关招标规定

  八、招标项目规模及资金来源:濂泉路与先烈东路交界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施工费约9.95万,资金为财政投资。

  九、项目发包价:本项目控制价为人民币99500.00元,超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无效。

  十、施工周期:确定中标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手续完毕之日止。

  十一、发包方式:

  本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发包,符合第十二点条件的单位,自愿对发包项目进行投标。

  十二、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并在广州注册或备案。

  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工程设计资质。

  3、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三、报价说明:

  1、投标人按照招标控制价规定自行下浮竞投承包上述工程的改造工作。

  2、投标人必须对现场进行摸查,充分考虑到作业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及不可预见的情况,在报价时充分考虑包含所有防范和解决上述风险及不可预见情况而采取的技术处理或相关措施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另行增加任何相关费用。

  3、投标报价采取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的形式,各投标人应充分考察项目,掌握全面的信息资料,根据自身的条件及市场行情报价,最终按实结算。该全费用综合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应保持不变,并不因劳务、材料、机械等成本的价格变动以及工程量、时间、工程检测服务范围等的变化而改变,亦不因各种政府指导意见等的规定而予以调整。同时,丝毫不会使合同条件或条款无效或降低,亦不免除或减免投标人应合同或相关规范、规程应承担的检测和缺陷修复的相关责任。

  4、投标人应填写报价清单中有数量的所有工程细目的单价和费用,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和合价的细目,在实施时,业主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细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报价清单的其他细目的单价和费用中。

  5、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应当符合国家、省市相关的工程技术质量标准,满足合同约定的内容、质量要求。由于投标人原因造成工程检测返工或增加工作量的,招标人不另外支付任何增加的费用,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除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四、需提交资料:

  1、投标书;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授权委托证明书;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报价书;

  6、类似施工工程业绩一览表;

  7、本项目施工架构人员汇总表

  8、企业信誉资料复印件;

  9、服务承诺书。

  上述1-9项需提交的资料文件按上列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正副本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入同一个密封袋,在密封袋正面上注明投标意向人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封口加盖公章。投标文件必须按照本公告的要求编制。由投标意向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在2016年月日上午9:30—11:30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44-152号(广州市天河区住房和建设水务局)四楼市政科,逾期恕不受理。

  十五、定标原则:

  1、采用综合评分法,采用百分制评分,具体得分分配:近4年类似市政施工工程业绩得分:0-30分;施工人员架构得分:0-20分;企业信誉得分:0-10分;服务质量:0-20分;报价得分:0-20。(具体详见综合评分表及报价得分表附件7);

  2、投标人总得分=近4年类似市政施工工程业绩得分+施工人员架构得分+企业信誉得分+服务质量得分+报价得分;

  3、投标人总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单位,如有总得分相同则取报价得分高者中标。

  十六、中标单位的确定:招标人组织成立3人的评标小组,依照上述第十五点定标原则选取中标候选人。

  十七、中标公示:

  开标后,在天河区信息网发布中标公示,中标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公示规定时间内无异议,并在公示完毕后十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发中标通知书(或委托函)。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书(或委托函)后立刻组织开展工作。

  十八、发包监督机构: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地点: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66号

  投诉电话:020-85536908

  十九、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天河区住房和建设水务局

  地点: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44-152号

  联系人:梁工

  电话:020-85653589

  附件:附件下载.rar 下载

相关推荐
项目深度追踪
数据独家提供
服务开通便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