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忠县新立镇桂花村农村居民点环境改善项目,已由忠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忠发改基【2015】1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忠县新立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三峡后续专项资金和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忠县新立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忠县新立镇桂花村农村居民点环境改善项目
2.2工程地址:忠县新立镇;
2.3项目资金及来源:项目总投资约605.22万元 ,三峡后续专项资金和业主自筹。
2.4工程规模: 新建居民点1.5米宽人行道10260米,新建垃圾收集点12个,雨水管道2920米,污水管道7350米,化粪池9个,小型人工湿地9个。
2.5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6招标范围:详见忠县新立镇桂花村农村居民点环境改善项目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12月1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15日起在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 www.z xggzy.cn)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以及图纸、工程量清单、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 www.z xggzy.cn)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月12日10时00分, 地点为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地址:忠县忠州镇大桥路10号附1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忠县新立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鼎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忠县新立镇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红旗河沟中信银行大厦(5-3-1)
联系人:杨老师 联 系 人:孙海琴
电 话:18996225556 电 话:023-54660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