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广元市经济开发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环保局石龙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建设PPP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SCSH-20161115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广元市经济开发区 |
公告类型 |
公开招标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6-12-16 15:30 |
采 购 人 |
四川省广元市经济开发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环保局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圣弘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包个数 |
1 |
各包描述 |
附件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申请人应具有雄厚的投融资能力,近3年无亏损(以经审计的2013—2015年财务报表为准),截止2015年12月31日总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0.5亿元(以经审计的2015年财务报表为准)。若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至少有一家企业须满足。 4、申请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省外注册企业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013年1月1日以来具有1个及以上(含在建)市政管网PPP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报告‘已完成工程须提供’)。若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至少有一家企业须满足。 5、申请人应具备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 6、申请人应具有合法的法律地位,过去三年内在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和履约过程中没有严重违约和不良行为,近半年内没有受过行政处罚。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
标书发售方式 |
现场发售 |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
2016-12-19 09:00到2016-12-23 17:00 |
标书售价 |
200元/份 |
标书发售地点 |
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环保局(广元市南河武汉路8号)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7-01-09 10:00 |
开标时间 |
2017-01-09 10:00 |
投标地点 |
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开标地点 |
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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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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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采购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环保局地 址:广元市南河武汉路8号;联系人:米先生;联系电话:0839--3504872。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招标人:四川圣弘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静康路沙河中心3栋10楼;联 系 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28-65123888-816。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 系 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8090267195。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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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公告连接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