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荔浦县新坪镇污水处理厂工程(一期)(招标文件备案编号:LPX-GK2016046)已由市发改行审字[2016]3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荔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荔浦青苑环保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荔浦县新坪镇
建设规模:本项目新建一座污水处理厂,规模为1500立方米/天,敷设DN300~DN800的污水管网16.631千米。建构筑物包括粗格栅渠、调节池、细格栅及沉砂池、贮砂池、IBR反应池、消毒池、污泥池、污泥脱水间、管理用房等。
合同估算价: 1500万元。
要求工期: 180天(日历天)。
招标范围:经审查批准备案的施工图范围内包含的施工内容,详见财评后的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无
设计单位:中物联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桂建管2014】25《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已办理入库手续,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及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建筑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管理人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专职人员所投第二个及以后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同时招标或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的招标项目除外)。
3.5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者,请于2016年12月20日至2016年12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在荔浦县公平建筑市场交易中心(荔浦县荔松路159号4楼),专职投标员持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不得参与投标。
4.2招标文件(不含图纸,图纸另附计)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4.3按图纸印刷成本售卖(图纸成本由荔浦县公共资源交易根据市场复印图纸或蓝图成本核定)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月10日9时00分,地点为荔浦县公平建筑市场交易中心(荔浦县荔松路159号4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专职投标员必须本人提交投标文件,并持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式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7交易服务单位
荔浦县公平建筑市场交易中心
9.招标投标活动监督检查部门及电话
桂林市建设工程招标站
电话:0773-7218613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荔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荔浦青苑环保有限公司 地 址:荔浦县荔城镇南滨公寓
(荔城政府旁)2栋1单元201室
地 址:荔浦县滨江路 邮 编:546600
邮 编:546600 联 系 人:周玉华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0773-7219819
电 话:0773-7219379 传 真:0773-7219819
传 真:0773-7219379 电子邮箱:1146376546@qq.com
2016年12月19日 2016年12月19日
备案机构:荔浦县建筑安装工程招标管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