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中心社区水环境整治工程已经响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响发改审[2016]334号文批准兴建。项目法人为响水县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设处,建设资金为省级补助及地方自筹,已落实。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邀请国内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施工的投标。
一、工程概况:
为进一步改善张集、老舍、六套、七套等四个中心社区(撤并乡镇)河流水系水环境质量,实施四个中心社区水环境整治工程。该工程位于张集、老舍、六套、七套等四个中心社区,包括四个中心社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设施排水工程(100m3/d至500m3/d)、排水管道工程(2.6Km)、河道整治工程(5.2km)。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时间2017年1月16日,计划完工时间2017年6月30日。
二、招标内容:响水县中心社区水环境整治工程的施工,包括施工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明示或隐含的全部实施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等级)资质;
2.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4.投标人主要负责人(A类)、拟任项目经理(B类)、拟任专职安全员(C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省级水利工程高级职称。
6.经检察院查询系统查询,投标人及投标项目经理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6年12月21日至12月27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2.地点: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镇江市常发广场6号楼409室)。
3.报名时携带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须提供近期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投标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企业负责人(A类)和拟任专职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投标人及投标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提供检察机关查询记录)。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审核,同时提交一份复印件留存。
4.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壹仟元整,售后不退。
5.本工程招标人拟定于2017年1月10日11:00于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5楼)公开开标。
招标人:响水县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设处
地址:响水县水务局(响水县城双园路441号)
联系人:吴丹
电话:0515-86888583
招标代理人: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镇江市常发广场6号楼409室
联系人:许冠明
电话:0511-852186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