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KGSG-ZB-20161681(二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铁北老工业区供水、供气、供热、排水等地下管网改造工程已由长发改审批字2016[14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城市管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该项目的施工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铁北老工业区供水、供气、供热、排水等地下管网改造工程—供水地下管网改造工程(第二标段)施工
2.2招标规模:改造DN50—DN600给水管道,长度5.7km
2.3工期:2017年1月16日至2017年7月10日,共计175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场地准备;临时道路铺设;管槽的土方开挖及回填工程;管道、管件及附属设施的供货及安装工程;各种井室、基础等材料的供货及施工;管道试压、冲洗、消毒及联合调试。(详见工程量清单)
2.5 建设地点:长春市铁北老工业区搬迁改造范围内;
2.6质量目标: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标准且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规定及规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符合建市[2015]154号文件及吉建招[2015]4号和6号文件的要求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企业信誉良好,有多年施工经验,近三年(2013年、2014年、2015年)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三年有类似业绩至少1项,有从事相关工作5年及以上经验。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五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工程师),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量员各1人,管理机构人员(材料员除外)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职称证(技术负责人)或岗位证(其他人员);
3.3 诚信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3年、2014年、2015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2)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按吉建管2015[50]号文件规定办理备案;(3)以上项目各标段投标单位可兼投,在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全部人员不重复的情况下可以兼中。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 12 月 21 日至2016年 12 月 27 日(法定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三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窗口报名或网上报名;
4.2 报名时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5)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职称证;到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交易中心窗口报名或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售价: 1700元(包含光盘费),过期不售,售出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17年 1 月 12 日 9 时30分整,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城市管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深圳街587号长发小贷四楼
联系人:张野
电 话: 15143068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