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长垣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新增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长垣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的委托,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水源井及设备采购安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垣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新增工程
2.2招标内容
第1标段:新打水源井5眼及井台、井堡等配套设施;
第2标段:水厂自动化设备、消毒设备采购及安装等;
2.3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各标段详细工程量见招标文件。
2.4 项目总投资:437万元;
2.5 计划工期:第1标段90历天;第2标段6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的良好记录;
3.5五年来,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投标人资质等级:
(1) 第1标段资格要求:①投标人须具有凿井壹级资质;②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利工程中级及中级以上技术职称;③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④投标人及拟投入的主要人员(拟任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人员,具有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近期社会保险电脑截图或社保局证明);⑤具有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竣工或完工证书同时具备为准)。
(2) 第2标段资格要求:①具有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类似工程业绩的自动化设备生产商或供货商(以合同、竣工或完工证书同时具备为准);②供货商须提供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3.7投标单位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第1标段)、授权委托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应为投标报名开始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6年12月21日至2016年12月2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长垣县财审大厦七楼服务大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2.1若是委托报名,须提供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长垣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
4.2.2若是法定代表人参与报名,须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2.3项目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第1标段提供);
4.2.4项目技术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长垣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下载)(第1标段提供)。
按以上要求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4.3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伍佰元(¥50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1月11日10时00分;
5.2 开标地点:长垣县财审大厦八楼8003房间第一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垣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73-8887884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报名联系电话:0373-8889330
9、监督单位
长垣县水利局 0373-8887639
长垣县财政局 0373-8883625
长垣县监察局 0373-8889109
长垣县检察院 0373-8855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