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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东陈乡东陈村水环境整治工程招标

发布时间:2016-12-2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招标编码:CBL_20161222_1055675614

  开标时间: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 象山县东陈乡东陈村水环境整治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象山县东陈乡东陈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自筹解决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象山县东陈乡东陈村水环境整治工程

  工程地点:象山县东陈乡东陈村

  工程造价:工程造价约32万元;

  工期要求:45日历天;

  工程规模:本工程祠堂河治理岸线长158米;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混凝土挡墙、压顶、鹅卵石埋置等工程;

  质量要求:合格;安全要求:合格;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入围2015-2016年度象山县政府性投资水利工程施工企业预选承包商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叁级项目经理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 报名的投标企业及拟派的从业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必须在信息发布前已经在宁波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登记相关信息;

  3.3 根据浙水建【2013】3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的企业信息、拟派的从业人员信息、在建项目信息已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http://js.zjwater.gov.cn)上登记相关信息。

  4. 投标申请受理

  4.1时间: 2016年12月23日至 2016 年12月27日17:00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象山分公司(丹东街道天安路天力大厦12楼招标代理室)。

  报名携带证件:

  ① 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单,报名表须加盖单位公章;

  ② 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③ 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④ 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A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⑤ 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说明:以上①-⑤资料复印件留存,被授权人身份证核对后当场退回。超出上述规定期限报名的或者根据相关规定有限制投标情形的,投标报名不予受理。

  备注:1.报名时由投标单位企业法人或受权委托人到场。2、企业介绍信的出具时间在公告发布之前的为无效。3、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班子成员本人及其近亲属、近姻家属不得参与本村工程项目的投标、承包。4、各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法人委托代理人与报名时委托书中的委托代理人及出席开标会议的委托代理人三者必须一致(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的前两者必须一致),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内容,并取消其投标资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28日至2016年12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丹东街道天安路天力大厦12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以年度保证金的形式递交,根据象资交管办〔2015〕4号文件执行。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1 月 6日 9 时 00分,地点为象山县东陈乡人民政府交易中心。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县东陈乡东陈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点:象山县东陈乡 地址:丹东街道天安路天力大厦12楼

  联系人:陈永江 联系人:赖敏丽、陈家乐

  电话:13805854314 电话及传真:0574-65773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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