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马边彝族自治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施工 已由 马边彝族自治县发展改革经济局 以 马发改经信规划〔2016〕6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马边彝族自治县农业局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马边彝族自治县农业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马边彝族自治县发展改革经济局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马发改经信规划〔2016〕6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名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高卓营乡场镇、袁家溪乡建设村、劳动乡柏香村、下溪乡共和社区、下溪乡珍珠桥村等。2.2 建设规模:对34处(含21个贫困村)供水工程进行新建和改造提升,供水规模将达到1860m3/d,受益人口2.56万人。2.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所含的全部内容。2.5标段划分: 施工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提供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在有效期内的可继续使用);所投PE管材的生产企业具备投标产品相应的生产和供应能力,具备市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安全的PE管材及管件卫生许可批件及PE管材产品老化试验报告资质,近三年内已完成2个及以上 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牵头人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联合体各方只能是唯一授权单位,不得再以各自的名义单独与其他投标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个标段。标段总数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3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时至/ 时,下午/ 时至/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时至/ 时,下午/ 时至/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12月24日 00点00分 (北京时间,下同)至2016年12月28日 23点59分,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
4.2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2 网上招标服务费(试行期) 元
4.3 招标人 提供提供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元。 招标人在收到4.1款要求的证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01月18日 10点00分 ,地点为乐山市市中区龙游路西段607号3楼(嘉兴路与龙游路交汇处)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马边彝族自治县农业局
地 址: 马边彝族自治县政务中心11楼
邮 编: /
联 系 人: 夏先生
电 话: 0833-4512080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名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段77号汇点2栋12楼
邮 编: /
联 系 人: /
电 话: 028-8735490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