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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随州市高新区文化公园路排水管网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12-2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依据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财政局财采计[2016]138号计划函要求,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随州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现就“随州市高新区文化公园路排水管网工程”采用竞争性磋商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有经营资格能力的并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随州市高新区文化公园路排水管网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HBDYCG0161220

  三、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3.1项目地点: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3.2最高限价:160.76万元

  3.3工期:60天

  3.4采购内容:本项目施工图纸内的工程量清单工程施工。

  四、投标人条件

  4.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4.2 供应商必须具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3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没有处于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期内;

  4.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在册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造价员)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配备齐全,并提供上述人员的劳动合同及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4.5供应商近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6投标人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关于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函;

  4.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与投标者的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到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随州市明珠广场凯旋中央商业街1-114号)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原件查验后退还):①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须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书上必须附有企业法人代表、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和QQ邮箱);②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含三证合一);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⑤近两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单位按最近的年份提供)、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⑥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⑦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证书、身份证及“五大员”岗位证书、身份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⑧申请人社会养老保险登记证、缴纳的2015年社会养老保险发票(并附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证明);⑨申请人须向其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经查询,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14年12月至今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其复印件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加盖公章后一并提交,上述资料不完整的,招标代理单位不接收投标报名申请。以上资料虚假的,不能成为本项目合格投标申请人。

  6.2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6年12月21日至2016年12月27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6.3认购竞争性磋商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7.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3日15:00时,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7.2响应文件送达及开标地点: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随州市明珠广场凯旋中央商业街1-114号)。

  八、联系人及电话:

  采 购 人:随州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何主任 联系电话:13997894388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随州市明珠广场凯旋中央商业街1-114号

  联 系 人:代工 联系电话(传真):0722-3313303

  2016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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