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阳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已由周发投资【2016】49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淮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淮阳县境内
2.2建设规模:葛店、冯塘、齐老、临蔡、大连、鲁台、四通7个乡镇13个贫困村的饮水问题。
2.3总投资:1357万元
2.4计划工期:施工工期为150日历天,管材供货期为15日历天,监理工期为施工及质保期内。
2.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10个标段,具体划分为:
一标:冯塘供水区管网铺设工程;
二标:四通、临蔡供水区管网铺设工程;
三标:大连、葛店供水区管网铺设工程;
四标:齐老、鲁台供水区管网铺设工程;
五标:冯塘供水区给水管材采购;
六标:四通、临蔡供水区给水管材采购;
七标:大连、葛店供水区给水管材采购;
八标:齐老、鲁台供水区给水管材采购;
九标:水源井建设工程;
十标:本工程监理标。
2.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8本次招标不实行电子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4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的信用信息应与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开的内容相符,否则不予认可。
(5)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等主要参建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任职,并出具主要参建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主要参建人员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不予认可。
(6)企业无不良记录,近二年财务状况良好。
(7)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近3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如有行贿犯罪不得参与投标(应提供本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查询日期应是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及之后);
(8)委托代理人为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开的专职投标委托代理人(需提供社保、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书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5-8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管材专业生产厂家。
(3)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4)投标产品有省级及以上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
(5)注册资金一亿元以上;
(6)应在河南省水利厅水利企业信用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公开,并以网上发布为准。
(7)已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本标段不接受销售商和代理商投标。
(8)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近3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如有行贿犯罪不得参与投标(应提供本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查询日期应是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及之后);
(9)委托代理人为河南省水利厅水利企业信用平台公开的专职投标委托代理人(需提供社保、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书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9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凿井壹级资质;
(2)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利工程中级及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3)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投标人及拟投入的主要人员(拟任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人员,具有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近期社会保险电脑截图或社保局证明);
(5)具有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竣工或完工证书同时具备为准)。
10标段:
(1)要求申请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申请人及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的信用信息应与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开的内容相符,否则不予认可;
(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水工建筑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且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任职,本工程的主要监理人员至少三人持有水工建筑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其中一人为总监)。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如有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不予认可。
(4)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近3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如有行贿犯罪不得参与投标(应提供本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查询日期应是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及之后);
(5)委托代理人为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开的专职投标委托代理人(需提供社保、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书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只能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3.4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诚信库后,才能参与本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23日至2016年12月29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网址/http://(登陆后查看)??凭CA数字证书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12月23日至2016年12月29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网址http://(登陆后查看))凭CA数字证书登录,并通过网上银行网上支付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不在此期间下载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地点为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窗口)。
6.2纸质投标文件必须按照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和要求制作。
6.3本项目评标以纸质资招标文件为依据,纸质投标文件必须按照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招标文件格式和要求制作,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淮阳县
联系人:孙保坤
电话:0394-2689433
代理机构: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周口市昌建新世界C座7楼701室
联系人:李文宁
电话:15638058882
监督部门:周口市水利局
监督电话:0394-8201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