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名称:资溪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建设项目部 招标工程项目:资溪县城供水工程(第二水厂)主厂区基建工程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资溪县鹤城镇下长兴村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资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江西省资溪润泉供水有限公司新建县城供水工程(第二水厂)备案的批复 资发改字[2015]20号
项目总投资:4534.5万元 本项目投资:1160万元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资金已落实:50%
工程基本情况及招标范围:
建筑面积:4253.53㎡层次/结构:三层、一层/框架
招标范围:第二水厂主厂区建筑、安装等图纸范围以内的项目工程(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
标段内容
本项目招标范围:第二水厂主厂区建筑、安装等图纸范围以内的项目工程 (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类别及等级:[市政公用工程贰级] 及以上
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标段选择要求:一个标段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无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采用招投标用户信息库比对、扫描件上传、原件备查)
资格证件: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证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由本工程拟派的注册建造师担任)身份证
注册建造师: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本人身份证
五大员:拟派五大员有效的岗位证书及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建筑行业职称证书
其他要求:详见本工程资格审查文件。
投标时间和地点(联系人及电话)
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6日 申请期限:22天
申请时间:2016年12月26日--2017年1月17日
联系人:欧阳女士 联系电话:13767478786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年 月 日招标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年 月 日招投标监管机构:
经办人:(章)
年 月 日
注:1、本表一式三份,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管机构各存一份,本表属“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材料之一。
2、有标段划分的招标项目,当各标段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不一致时,招标人应在“投标报名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栏目中将各标段的资格条件要求予以明确。
3、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的,开标时报名和资格后审工作同时进行,在开启投标文件前完成。
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