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林州市盘石头水库上游临淇镇、五龙镇、桂林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二次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林州市环境保护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齐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林州市盘石头水库上游临淇镇、五龙镇、桂林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二次
2.2建设地点:林州市临淇镇
2.3招标编号:S2016SG130
2.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同时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 企业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起)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
3.5 投标人须登陆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用户网上注册(详见网站通知公告栏《关于实行交易用户网上注册的通知》咨询电话:0372-3387737),否则将无法下载相关资料;
注意事项:潜在投标人须在公告期内注册审核完毕,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文件。
3.6 为确保本项目的施工进度及质量,已参加五龙镇、桂林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的中标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月6日23时55分前,登陆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ayggzy.cn)下载招标文件,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提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4.3本次招标项目如有变更或延期,投标人均可在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直接下载招标补充文件,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本中心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
4.4招标文件未载明的相关事项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1月23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地点: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拍一厅(安阳市文峰大道东段559号“市民之家”五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林州市环境保护局
联 系 人:唐先生
电 话:0372-6906538
地 址:林州长春大道东段
招标代理:河南齐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 0372-6170733 15237277733
地 址:林州市长安中路体育场南100米路东院内二楼
监督单位:林州市财政局
监督电话:0372-6808856
注:实行保证金一对一的分配模式,即用户缴纳保证金时,一次缴纳的保证金金额必须和该项目标段要求缴纳的保证金金额相一致方可分配,凡与项目标段保证金金额不一致的将无法分配。
2016年12月30日
追踪项目江苏建设进展:
林州市临淇镇污水处理厂:http://plan.dowater.com/info/15899.asp
林州市五龙镇污水处理厂:http://plan.dowater.com/info/15898.asp
林州市桂林镇污水处理厂:http://plan.dowater.com/info/15897.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