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咸祥镇沿海中线(咸球路以南段)污水管道一期工程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鄞发改投(2016)326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鄞州区咸祥镇
项目规模:污水管总长约1048米,主要管径为DN800。
结构层数:/
工程造价(暂估):1133.3727万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区、镇财政安排解决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主要包括顶管施工污水管(DN560污水管约88米、DN800污水管约894米、DN1600污水管约36米),混凝土沉井及倒虹井18座等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期服务,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数量:1 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 个
质量控制目标:按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含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60周岁以下),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其它要求:
1、专职安全员要求1名;
2、 2013年1月1日 至今,投标人完成过单项合同中具有管径在DN800,长度500米及以上的污水顶管项目。时间以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的时间为准。业绩认定根据①中标通知书、②施工承包合同、③竣工验收资料,上述①至③项资料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若工程特征、类型等无法认定,投标人还需提供有效的施工图纸等证明材料。
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且“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企业电子信用证在鄞州区登记正常。
4、拟派项目经理要求无在建项目(详见甬建发[2014]231号),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竣工证明材料。
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公示或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2013年1月1日 至今,投标人、企业法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查询结果为准。
联合体投标:(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公告附件上自行下载本工程施工招标相关文件电子版(电子版内容包括:招标文件、电子评标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招标文件书面版在开标当日统一发放,如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可到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招标文件售价:每份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01月19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址】(鄞州区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74-88403280
招标代理人: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鄞州区科技支路193号百盛商务楼413室
联系人:孙工
电话:0574-87707752
传真:0574-87707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