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南京江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南京市江宁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所需工艺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项目批准单位: | 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项目批准文件编号: | 宁经管委发[2016]466号 |
项目名称: | 南京市江宁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
项目地点: | 南京市江宁区 |
公告标段名称: | 工艺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 |
招标数量: | 1批 |
资金来源: | 国有资金 |
招标内容及规格: | 具体见招标文件 |
二、资格审查方式
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要求: |
(1)资质条件: |
①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800万元及以上人民币(外币以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汇率进行折算,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核查); ②提供反硝化滤池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一个反硝化滤池制造商只能授权一个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提供专项授权书原件核查) |
(2)财务要求: |
无 |
(3)业绩要求: |
提供反硝化滤池制造商在中国大陆境内拥有1个运行1年以上的8万吨/天以上得同类市政污水处理厂工程业绩。(提供供货合同及用户证明原件核查) |
(4) 信誉 要求: |
无 |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无 |
(6)其他要求: |
①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承诺书原件)② 资格审查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申请书无弄虚作假声明;(提供承诺书原件)③ 投标人在南京地区有分支机构或维保机构,有完整的售后服务体系,能确保及时解决运行中的各种问题;维保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当设备出现故障情况时,必须在2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提供承诺书原件);④ 我公司承诺如下:(提供承诺书原件)a.无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招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无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 |
2、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
四、资格预审文件
1、领取时间: | 2017-01-04至2017-01-11。 |
2、领取地点: | 本工程为网上招投标,请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后直接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
1六、其他说明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
2、其他说明:
资格预审文件费用:200元/份,在资格预审时缴纳。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京江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南京市江宁区 |
邮箱: | 无 |
联系人: | 芮兴 |
电话: | 17301588235 |
传真: | 025-68805006 |
参加上述项目投标的企业,均须办理JSCA锁,并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货物资源”—“交易系统”完成报名。JSCA锁办理请参阅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用户入网办事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