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湖南省华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湘潭鹤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湘潭市鹤岭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设备采购及配套服务项目(第1批)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欢迎对此项目具有供货和服务能力的合格企业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湘潭市鹤岭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设备采购及配套服务项目(第1批)
2.2 建设地点:湘潭市鹤岭镇,电化集团西侧,污水处理厂东侧的地块,湘潭市鹤岭污水处理厂内。
2.3招标预算金额:750万元。
2.4招标内容:湘潭市鹤岭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设备采购及配套服务项目(第1批)包括:高压隔膜压滤机、螺杆泵、接收料仓、污泥处理工艺方法及配套设备,各设备清单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5招标范围:包括设计联络,设备及材料、配件辅材等购置,产品运输保险保管、报关,卸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及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及系统二年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内容。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2.6交货地点:湘潭鹤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2.7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供货,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供货时间安排表。
2.8质 保 期: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除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外,还应满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以下资格要求(以下资质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并经过年审合格):
1)投标人必须能提供本项目所有设备,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注册资金人民币500万元。
2)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
3)投标人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
4)投标人提供《社保登记证》;
5)投标人提供依法纳税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
6)投标人提供法人代表证(或证明书)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7)投标人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书写签名)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8)投标人提供主要设备包括高压隔膜压滤机、螺杆泵、接收料仓、污泥处理工艺方法等系统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所投设备售后服务承诺函;
9) 板框压滤机制造商资格条件要求: 具有ISO9001、ISO14001和GB/T28001-2001系列体系认证以及国家级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或鉴定证书;专业生产制造压滤机设备的时间不少于20 年;最近5年内承接与本项目同等规模或以上的市政污泥脱水项目不少于5个,并提供合同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业主联系人及有效联系电话,原件备查;
10) 污泥处理工艺条件要求: 本项目须采用液态药剂化学调理加板框压滤工艺,药剂成份中不含氯离子、不允许添加石灰、处理后的污泥含水率低于50% ,污泥减量60%以上,单位能耗: >10kw.h/ 吨湿污泥(含水率80%),且在中国已投入运营一年(含)以上的单个项目处理能力等于或高于100 吨/日的污泥处理厂不少于1个(提供合同)。
11) 污泥接收料仓制造商资格条件要求: 需具有5 年以上制造资历和生产经验。近三年需具有5 个或以上有效容积200m3或以上市政污水厂污泥料仓应用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 201 7 年 1 月 12 日17时 (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ggzy.xiangtan.gov.cn ) 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 证书。并在2 01 7 年 1 月 12 日17 时 (北京时间)前携带本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已办理完成“三证合一”的企业携带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拟任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以上原件和加盖公章的一份复印件,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管理科(或分中心职责相应科室)完成审核备案。
投标申请人完成备案后直接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ggzy.xiangtan.gov.cn ),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
已完成企业基本信息和拟任本项目项目负责人信息备案审核的企业无需重复办理审核备案。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4.1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4.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5.1【湘潭市鹤岭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设备采购及配套服务项目(第1 批)】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柒万元整。
5.2 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 (详见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3480.jhtml)
5.3 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到信息管理科进行变更备案。
5.4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6、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7年1月6日~2017年1月12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投标人须派授权人于2017 年1月6日至2017年1月12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 ,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携带(1)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4)银行开户许可证;(5)社保登记证;(6)法人代表证(或证明书)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委托人报名的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⑺法人代表授权书(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书写签名)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到湖南省华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湘潭市建设中路3号美高梅大酒店7楼708室)资质确认并缴纳招标文件费用400元,图纸8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一概不退。
注:①以上资料需要提供原件,有年检记录的须附年检记录,同时留复印件壹套,并按顺序装订成册;②复印件全部需加盖单位公章;③如投标人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新证,则视为具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7 年 2 月 6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相应开标室 ( 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 ) 。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行政监督
本招标项目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湘潭市招投标指导协调办公室。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湘潭鹤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湘潭市高新区吉安路77号中瀚财富广场020101号
联 系 人: 张旭
联系电话:1897524838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华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湘潭联系地址:湘潭市建设中路3号美高梅大酒店7楼708室
邮 编:411100
联 系 人:李敏
电 话:0731-58560896
传 真:0731-58563896
电子邮箱:hnhxxtgs@126.com
网 址: www.hxgl316.com